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自今年2月29日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各界发布江苏“惩治破坏诉讼秩序 严重侵害法官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截至目前,该委员会共收集整理各类破坏诉讼程序、侵害法官权益典型案例约50余件,主要涉及破坏法庭秩序、暴力抗拒执法、侮辱诽谤法官名誉、侵害法官及近亲属人身安全等不法行为。
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宋健介绍,十大案例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官日常诉讼和执行程序中依法正当履行职责而遭受不法侵害;另一类是直接针对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侮辱、威胁和暴力侵害。法院通过对不法侵害行为的严厉惩处,实现对法官履职权利的维护和履职安全的保障。
据介绍,在侵害法官依法正当履职行为方面,不仅发生的侵害行为多样,而且涉及诉讼各个环节。比如妨碍司法送达,在宿迁某工程公司妨碍诉讼被处罚案中,该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员工强行扣留拍摄留置送达过程的手机,并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沭阳法院针对这些行为,依法对该工程公司罚款三十万元;对公司负责人徐某拘留十五天、罚款五万元;对公司员工赵某拘留十五天、罚款三万元,从而向社会表明司法送达的严肃性。如破坏法庭秩序,在付某、章某扰乱法庭秩序被处罚案中,张家港法院对哄闹法庭、谩骂法官并咬伤法官的旁听人员付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处罚决定;对阻止法警实施拘留行为的章某,一并作出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充分表明法院坚决制止与遏制破坏法庭秩序行为的鲜明态度。
而在直接针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侮辱、威胁和暴力侵害方面,当事人故意伤害或威胁法官及家人,直接威胁到法官履职安全。如在王爱兰犯妨害公务罪案中,王爱兰在海安法院墩头法庭等待开庭时,两次用自杀方式要挟法官,干扰办案,并刺伤前来阻止的法官。海安法院以王爱兰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丁国锋 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