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偏远少数民族地区的贵州省都匀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着力发挥人民法庭审判团队服务偏远山区、村寨老百姓“排头兵”的作用,深深植根农村、贴近村民,带着对农村群众的深厚感情,公平公正依法裁判,为“三农”发展提供了主动、高效、优质的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服务农业
设立“生态毛尖”保护巡回法庭
中国十大名茶——都匀毛尖,是都匀的一张“金名片”,这“一芽一叶”是带动经济发展的宝物,而今更是黔南重要的生态文化品牌。
为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都匀市法院针对都匀毛尖茶的核心产区——毛尖镇,路途远、交通不便的现状,于7月5日主动将司法服务向诉前、诉后延伸,将法庭搬到茶园、茶企、茶农一线,为“生态毛尖”保护提供“零距离”的司法服务。
“生态毛尖”保护巡回法庭的设立以就地开展法律服务,就地受理、就地调解、就地审理涉农纠纷案件为基础,指引涉茶当事人依法正确维权。同时,还将为涉茶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减少涉茶当事人的诉累,并及时预防、化解各种涉茶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茶农、茶企、茶商的合法权益。
如今,涉及农业生产的纠纷在农村越来越多,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农业的发展,影响农村的稳定。因此,都匀市法院从实际出发,围绕农村生产特点特色,及时在农村设立特色巡回法庭,并对每一个涉农案件都用心、用情调判,向群众释明法理,为群众排忧解难,在依法公正裁判中,让农村百姓从深化司法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
截至目前,都匀市法院人民法庭审判团队审理涉及农业生产案件近46件,调解率达80.43%,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服务农村
车载科技巡回法庭开到家门口
“张庭长,今天我亲眼看到人民法院把案子放到我们村里来办,方便了打官司的人,你也将这个案子的道理讲透了,我大写的服!”巡回法庭刚开完庭,毛尖镇江边村二组的村民纷纷围着案件承办法官张元正,对法院把车载科技巡回法庭开到农民家门口的做法表示肯定和欢迎。
当天现场公开开庭审理的是一起较为复杂的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由于原、被告居住地交通不便,当地群众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法治观念较为淡薄,在亲自走访当地群众,全面掌握案情、查清事实后,审理该案的张元正决定把法庭搬到原、被告所属的村寨,在方便原、被告参加诉讼的同时,也为当地百姓送上一场生动的法律知识大餐。
“本案是农村常见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具有典型意义,我们决定到村里进行巡回审理,希望能够起到审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官张元正说。庭审中,法官的以案说法、旁听群众的评议,让农村露天场坝变成了朴实的庭审现场。
“我们这里进一趟城,不知道要爬多少座山,拐多少道弯,遇到纠纷也不知道怎么办,今天让我们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真是太好了!”老杨说。
为提高司法效率,针对于群众“难跑难诉”,都匀市法院法庭审判团队加大了对辖区的巡回审判力度,通过车载巡回法庭审判的方式,走出机关、走进村寨,真正把法庭设在群众的家门口,让更多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2016年以来,都匀市法院人民法庭审判团队共巡回办案341件。
服务农民
情理兼顾巧妙化解家庭纠纷
“谢谢法官,要不是你,我个老太婆以后还不知道怎么办了!”拿到判决书,年逾七十的老珍感激地拉着都匀市法院人民法庭审判团队法官杨庆红的手说。
老珍诉五子女赡养费纠纷一案是一起简单的村民家务事。作为母亲,原告老珍身体日渐衰老,且无力进行劳动生产维持生活,而同村的两被告儿子又将其老房拆掉。无奈之下,老珍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将五子女都告上了法庭。一家“六口”对簿公堂,多次发生激烈矛盾。
为妥善处理纠纷,承办该案法官杨庆红充分发挥自己根植农村一线的工作经验优势,在查清事实后,尽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寻找平衡点,情理兼顾耐心规劝,全力促使这个大家庭能重燃往日温情。
法院认为,子女应当依法赡养扶助父母。原告已年老体弱,且无固定收入,五被告作为原告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原告有要求被告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法院判决五被告按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的相关标准给付原告赡养费每人每月200元。另外,五被告作为赡养人除履行向原告给付赡养费用的义务外,还应当从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原告,以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序良俗及家庭的和睦团结。
为服务农民,维护农村家庭稳定与和谐,都匀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农村“家庭家务”时,从“法、理、情”三方面三管齐下,运用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习俗,妥善依法审理农村“家务事”,以过硬的专业性审判、柔情的司法亲和力,善断家务事,真正做到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莫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