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与司法厅联合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2016-07-28 15:58  来源:新疆平安网

  7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召开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旨在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切实加强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司法厅与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落实,扎实推进我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协同构建更加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会议由自治区高院副院长解梅主持,全区法院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各两家基层单位作交流发言,自治区高院常务副院长杜建锡与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李世玉作了讲话。

  杜建锡强调,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必须把该项工作放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全局中来思考,把该项工作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格局中来定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回顾总结经验,不断增强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学好文件、吃透精神,确保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立足实际,开拓创新,进一步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司法厅副厅长李世玉在讲话时要求,正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工作的组织领导。

  会议要求,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两位领导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本次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的要求上来,把讲话提出的具体要求,学习好、落实好,把我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和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查找在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的短板,弥补不足,既要看到成绩更要看到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着力打造好诉调对接中心;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交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配合,尤其在特邀调解员选任、考评,人民调解员培训、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等具体事项上密切协作,不断拓展衔接协作领域,不断规范诉调对接工作,共同打造更加有效的诉调对接平台。

  本次会议在自治区高院设主会场,在各分中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设分会场,各分中院、基层法院和当地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法院和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部分驻法院人民调解员代表参会。(张晓彤)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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