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用手机软件叫外卖是不少人的选择,但网站上餐厅虚报店名、地址,餐饮来自无证无照的黑作坊等也常见报端。正在召开的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提交审议,其中关于“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有关规定备受关注。福建民众今后网络订餐,将有法规条例保护。
这部事关民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条例》(草案),于今年1月7日福建省政府常委会议通过,并提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7月26日,在此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林凤祥就《条例》(草案)进行说明,常委会将在28日进行分组审议。
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第二十五条提到,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互联网、邮购、电视电话购物等无店铺方式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以易于消费者认知和识别的方式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标签内容等信息;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还应当公示许可证号。
《条例》(草案)还规定:第三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建立登记档案并及时核实更新,要求其在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公开许可证的信息。第三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与入网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
福州市市民苏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网络食品交易存在很多弊端:“在网络这个平台进行食品交易,首先是安全性得不到保证,食品安全是关乎个人生命的重要问题,其次是个人信息太容易暴露,个人隐私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另一位市民周先生则认为,网络食品交易是必然的趋势,大家应该思考如何去解决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不是一昧地抗拒这种形式的交易。
为更好地规范、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合称“三小”)产经营行为,《条例》(草案)第三十一条对“三小”生产经营行为也提出了进一步的规范与监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鼓励集中经营。
《条例》(草案)也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通过业务培训、就业帮扶等措施,鼓励和支持“三小”规范操作,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詹托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