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两级法院着眼于将矛盾纠纷“消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的目标,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筑牢夯实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纠纷化解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
党政唱主角 搭建社会矛盾化解平台
社会矛盾化解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对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仅靠法院力量显得单薄,日照两级法院摒弃“单兵作战”观念,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调动和支配社会纠纷解决资源,汇集各方力量协同施治,充分发挥调解程序方便快捷、费用低廉、对抗性小的特点,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向前一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日照中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诉调对接中心工作职责》、《诉讼指导分流办法》、《委派、委托调解工作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对诉调对接工作各环节的操作规程、衔接流程、时限要求等均作出具体规定,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工作有序运行。
此外,日照中院还联合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的规定》,与日照市妇联下发了《关于委托妇联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规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日照市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商事纠纷案件委托调解的意见》 ,建立了多项纠纷协同化解机制。
近日,日照中院又与市保险业行业协会建立起了诉调对接机制,出台了相关规定,构建了涵盖诉前调解、协助调解、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等内容的全方位合作机制。同时,加强了与仲裁机构的联系对接,制定了《关于健全完善诉讼与仲裁相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做好诉讼与仲裁等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充分发挥仲裁作为非诉方式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
“三区两中心” 打造新型诉讼服务载体
近年来,日照两级法院不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力打造“三区两中心”新型诉讼服务平台,诉讼服务中心成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司法为民之窗”。
法院从诉讼服务、诉调对接、信访接待等方面明确了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将诉讼服务中心规划为“三区两中心”,即自助服务区、立案服务区、信访服务区和执行指挥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着力建立“集约”服务模式,打造“全方位覆盖,一体化运作”的诉讼服务体系。
在自助服务区,法院先后开通了网上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实现了网上预约立案、网上信访、在线咨询等功能。中院诉讼服务中心里的“电子导诉台”,模仿真人与来访群众进行语音、形体上的交流互动,当事人只需轻轻一点,便能获得直观、便捷、高效的诉讼指引和导诉服务。
立案服务区实行“柜台式、一条龙”服务,有立案登记、诉讼收费、送达保全、司法救助等20余项功能,当事人可集中在前台办理。
信访服务区主要承担着来信来访接待处理、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受理审查、判后答疑等多项职能。自2010年以来,日照两级法院坚持每周三“院领导接访”制度,日照中院最早实现了四级法院的同步视频接访互联互动,确保涉诉信访吸附在法院、解决在当地。
两级法院大力推行“执行警务化”工作模式,投资 100 余万元建成“执行指挥中心”,能够实现执行指挥、执行监督、远程调度、视频会议等4 大功能,打造了“覆盖全市、上下一体”的执行指挥系统。
“五环调解法”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日照法院科学整合各方资源,综合实施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特邀调解、信访调解、律师调解的“五环调解”工作法,形成了矛盾纠纷“辅导、分流、调解、审判”分层递进、化解在先的最优化工作格局。
今年6月份,全市法院共指导分流各类纠纷151件,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83件,速裁案件62件,司法确认案件9件,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法院指导分流室和法官工作室,有专门的法官办公,帮助前来诉讼的群众算好“诉讼风险五笔账”,就诉讼心理、司法认知和纠纷解决方式进行帮助、指导和释明。对于适合且愿意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由法院委派到有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有效发挥了“ 枢纽”和分流纠纷的作用。
自2015年6月开始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以来,日照两级法院全部建成了律师代理申诉值班室。在中院,有本市2家律所20名律师轮流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目前,值班律师共接受咨询70案 100 余人次,已息访9件。
在信访服务区,上访申诉群众每到周三可以与法院的院领导“面对面”,说说心中的诉求与疑惑。这一做法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倒逼了案件质效和司法作风的有效提升。多年来,日照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共现场接访300余场次,接待来访、咨询7000余人,化解了大量涉诉信访案件。(胡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