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高院在台江法院举办“刑事速裁”主题开放日活动。当天,省高院特别邀请了省委政法委相关部门领导、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代表、新闻记者、网友代表等5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在台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讲解员为大家介绍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值班干警也热心地为嘉宾答疑解惑。随后,讲解员又带领大家参观了刑事速裁展室,现场观摩了刑事速裁庭审,近距离感受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高效率。
刑事速裁案件体现“五集中、五快”特点,即集中立案、集中分案、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五快即和立案快、阅卷快、审理快、判决快、文书制作快。对于这种高效的诉讼程序,来访嘉宾兴趣十足。
当天还召开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福建省高院副院长林卫里介绍了全省法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情况。自2014年6月福州、厦门列入全国18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以来,福州和厦门占18个试点法院同期审结的一审刑事案件总数的26.48%,全省各试点法院刑事速裁成效突出,位居全国前列。
据了解,自2014年6月以来,福州、厦门两地法院积极探索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对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11类罪名先行试点,取得了案件繁简分流多元、司法资源配置优化、诉讼进程明显加快等阶段性成效。我省各试点法院积极探索案件流转、开庭审理、文书审签、协作配合等工作新机制,特别是改革层层审核把关的案件审批和文书签发制度,下沉审判责任、赋予独任法官直接签署速裁案件法律文书的权利,形成相对集中移送起诉、集中送达、集中审理的集约化诉讼模式。同时大力运用视频庭审、电子卷宗、电子送达、信息共享等信息化办案模式,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
同时,全省各试点法院在坚持简化程序的基础上,不减少犯罪嫌疑人的权利,除了在庭前做好“两告知三询问”,庭审时坚持“三询问两听取”,还充分保障被告人的知情权,并在庭审中注重程序释明及核实被告人的真实意愿,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部分地区试点值班律师强制援助制度,通过值班律师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按实际适当放宽帮助律师的阅卷权、辩护权、会面权等,打消犯罪嫌疑人对适用素材程序的疑虑。目前,全省试点法院已实施强制法律援助和控辩协商18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