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福建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全省法院典型行政案例。据悉,这是福建省法院首次发布典型行政案例。
当天发布的典型案例具体为:陈华欣诉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强制案、林峰诉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案、福建省凯达石材机械有限公司诉南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陈传溪诉安溪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案、厦门佳家福房地产策划管理有限公司诉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同安分局土地行政处罚案、陈建阳诉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国资管理行政批复案、余登琼不服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潘爱民诉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案、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与福建省清流长灌煤矿有限公司自然资源行政非诉案等9件。
福建省高院副院长周瑞春介绍道,此次发布的案例覆盖范围较为宽广,涵盖了行政管理的城建、治安、土地、安全监督、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等领域,行政行为的种类包括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批准、行政确认、行政协议等,既有行政诉讼案件,也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周瑞春说,希望此次案例的发布,能够有利于指导福建省法院进一步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有利于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利于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福建省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为加快新福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了解,自新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及福建省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以来,福建省行政案件大量增加。2015年,福建省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352件,同比上升56.29%,2016年上半年已受理6094件,同比上升36.64%;2015年至今年上半年,福建省法院已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822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