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加大“六有”支部创建、“六优”党员评比、“六好”标杆党支部创建,抓党建考核、将党建与公安业务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2015年初以来,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党委紧扣“抓班子、强队伍、促工作”的党建工作思路,坚持从严治党,通过强化责任意识,推进思想教育,夯实基层基础等举措,使党建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有效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领导带头加强党建增强党的核心领导力
清远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加强和完善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保证党委班子和全体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和队伍保障。
清远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和各级支部班子不断强化党建责任意识,立足岗位抓党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清远市公安局建立了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有机统一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清远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贝冰亲自为市公安局党建工作出思路、定载体、抓指导、强保障、促落实。局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支部党建。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参与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动全局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建工作,进一步营造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强队伍、促进业务的党建工作氛围。
加强思想教育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
针对全体民警开展忠诚教育。清远市公安局组织广大党员民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政治意识,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第一岗位是人民警察,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市公安局先后开展“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切实增强民警的工作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牢牢根植于公安民警心中。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将民警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各种学习培训互动和业务工作中,开设“清远市公安局道德讲堂”,开展“清远好警察”“最美警察”等评选活动,挖掘树立了吴小洁、刘治刚、邓越海等一批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引发民警情感共鸣,引导民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大力开展各种“争创”活动。清远市公安局通过“六有”支部的申报创建、“六优”党员的考核评比,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六好”标杆党支部创建等工作,促进局属各党(总)支部自觉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引导党员争当先进。
老党员积极发挥作用,服务于基层。市公安局离退休干部中党员130多人,共成立了3个老干党支部。由党支部支委牵头组织老干党员开展学习、交流以及支部活动,不断丰富老干娱乐活动,指导成立市局宿舍大院业委会,由老干支委成员参与业委会,规范完善宿舍管理,协助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加大清远市公安局团群建设。局党委重视加强对共青团、女警工作的领导,通过党建带领,充分发挥团委、妇委会的作用,成立了清远市公安局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和团员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女警、团员开展捐资助学、访贫济困、交通文明出行、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和安全防范宣传等社会服务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加强人文关爱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清远市公安局党委十分重视警营文化建设,依托前卫体育协会,结合民警的兴趣爱好特点,先后组建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太极拳、游泳、登山等十多支业余运动队,推动全警强身健体,提升民警健康指数。
党组织加大对基层民警的关怀。健全党组织关怀、帮扶机制,不定期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召开座谈会,开展对生活困难党员、退休老党员走访活动,在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开展慰问活动,慰问困难党员。为加强对基层民警身心健康的关爱,局党委高度重视开展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制定了《清远市公安机关民警心理服务工作管理规定》,建立起心理服务工作联系站,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逐步探索建立起心理健康工作机制,建立清远市公安机关心理服务工作团队。聘请了3名市人民医院精神科心理学专家担任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专家,并邀请高校教授到清远市公安局开展专题心理讲座,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15人次,有效舒缓了民警的压力,保障了民警的身心健康。
以党建考核为抓手确保党建责任落实
为确保党建工作层层落实,清远市公安局建立了一整套考核体系,将党建责任层层传导。
一是创新“述评考”(下考一级)考核方法。2015年,为把党建“述评考”(下考一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以党建促进业务工作,融入公安改革创新理念,着力创新“三个举措”,实现“三个结合”,与班子建设、业务工作、激励帮扶机制更好地结合起来:一是由只考核党组织书记创新为考核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与班子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二是增加了抓党建、促业绩方面的加分项目,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三是将党建“述评考”成绩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使党建工作与激励帮扶机制更好地结合起来,对排名前三的党支部进行全局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四名党支部制定整改计划进行帮扶。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定《清远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工作。以党风廉政教育为基础,不断增强广大民警廉洁从政和执法为民的理念。发挥监察、督察、审计部门职能,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建设。
链接
党建成效
在2015年度清远市委党建述评考中取得第8名,比上一年39名跃升了31位;
在2015年度广东省公安机关“3+2”专项打击整治工作中排名第13名,比上一年的全省19名跃升了6位。
2015年,清远市公安机关共立集体二等功7个,集体三等功60个;个人一等功1人,二等功9人,三等功137人;6人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近年来,涌现了出入境管理科和110报警服务台两个省级“巾帼文明岗”,交警高速一大队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市局妇委会被评为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黄琳绣、谢菁菁、侯朝霞、黄浚滨、李凯燕5位女警被评为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吴小洁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公安部“二级英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