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邢台市大贤村一处被洪水毁坏的路面。 王晓 摄
7月23日晚,河北省邢台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邢台市市长董晓宇表示,七里河洪水给邢台市经济开发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令人十分痛心,教训深刻。
“无论面对多大的天灾,作为一级党委、政府,没能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深感内疚。”董晓宇说,“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所有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向遇难、失踪者亲属和受灾群众,向全社会诚恳道歉。”
此次邢台因连续强降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其中有几个问题也亟待厘清。
一问
预警信息如何发布
此次邢台市遭遇洪涝灾害,大贤村可谓是一个重灾区。
大贤村位于七里河邢台开发区段北岸。据媒体报道,大贤村此次遭遇洪灾,主要是七里河河水流量突然加大,水位升高,漫过河岸,冲向北岸的村庄。
持续强降雨、河水流量加大,对于这些情况,当地是否提前预警?这是邢台洪涝灾害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大贤村有的村民表示,在洪水进门前两分钟接到通知,有的则表示,不知道洪水要来。
对于村民没有及时接到预警的说法,邢台市副市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述,7月18日,根据邢台市气象台预测,19日至20日邢台将出现入汛以来最强降水,降雨期间邢台市气象台每两个小时发布一次雨情信息。自19日22时至20日8时,将雨情通报调整为每一小时一次,并通过市电视台、微信、微博等信息传播渠道对社会公众进行广泛传播。邢台市委外宣办负责人高振魁也表示,在本次洪灾前,当地防汛办等部门对群众进行了预警工作,主要通过短信、广播、报纸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具体的预警发布频率他本人并不清楚,“但肯定是一直在发”。
官方通报称,由于突发短时间强降雨,7月20日凌晨1时40分通知开发区,开发区立即进入大贤村组织转移群众,当时,水已开始漫坝进村。
官方与村民说法不一,但社会亟须明确的是,突发自然灾害预警应该怎么发?
在邢台洪涝灾害发生后,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收集了大量信息,以期分析此次洪涝灾害中存在的问题。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自然灾害的预警,建议采取“官方权威发布+民间自发提醒”的双重预警模式。
“有效预警的前提是科学的风险评估。”唐钧说,预警机制是针对风险排查所发现的隐患,对其中很可能导致严重损害的高危风险,提前发布警报信息,并及时启动预防和阻止危机行动的一系列风险防范和危机应对行为。
对于“官方权威发布”,唐钧解释说,官方预警的实质是权威发布,既要科学专业、力求精准,还要兼顾维护社会秩序和捍卫公信力。因此,官方的预警机制一方面在持续科研攻关,不断提高预警的精确和精准,以免带来预警失误的社会公共安全风险;另一方面,也会基于特定的高风险灾害的不可容忍性,而提前预警,哪怕事后有惊无险,甚至危机并未“如约而至”,其公共利益至上和群众生命第一的公心,也越来越被社会各界理解和认同。
“民间预警的实质是基于利益相关性的友情提醒,根据主体对风险容忍度的承受程度而呈现出差异化,但共性特征是由于存在利益相关而具有自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唐钧说,若能在官方预警的基础上,结合民间预警,则兼顾了双方优势且对冲了双方劣势,官方预警模式是基于“技术权威”的专业预警,而民间预警模式是基于“严防死守”的实时预警。
关于此次邢台水灾,尤其是大贤村被淹事故的预警,唐钧的分析是,缺乏的正是双重预警模式的应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河道在大贤村“突然变窄”等实地具体的风险因素,而基层领导、防灾力量、村干部和村民在官方预警后也未能开展24小时的主动盯防和实施主动预警,综合导致了人员死伤的惨痛事故。
大贤村村民与邢台官方对预警不同的说法,也引起中国政法大学应急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林鸿潮的关注。他认为,所谓预警,并非是政府部门将信息发出去就完事了。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发布什么级别的预警,就应该采取对应的应对措施,该组织转移就应该组织转移,而不是让群众自行处置。政府部门只发布预警不采取措施,不能认定为履行了法定职责。
二问
应急能力为何不足
7月23日晚,河北省邢台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邢台市市长董晓宇表示,首先,政府对这次短时强降雨强度之大,来势之猛,预判不足。其次,由于多年来未发生大的洪灾,各级干部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应急能力不足。第三,灾情统计、核实、上报不准确、不及时。
在董晓宇的表述中,“由于多年来未发生大的洪灾,各级干部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应急能力不足”的说法受到关注。
“暴雨洪涝灾害属于常规灾害,对此,政府部门的应急能力应该处于合格水平,而不是‘应急能力不足’。应对常规性灾害,应该是政府部门常抓不懈的工作。”林鸿潮说。
对于“多年未发生大的洪灾”的说法,林鸿潮的看法是,从灾害发生宏观概率来说,“多年未发生”恰恰说明很有可能发生,除非是这个地方处于长年干旱地区,从科学角度看确实不会发生洪涝灾害。
对于邢台市应急能力的表现,唐钧没有给出评价,他认为,评价应急救援要看三个方面:一看前期的主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风险隐患排查、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护、重大薄弱环节的及时修缮等,能够抵御一定程度的危机或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将损害最小化;二看灾时的应急处置是否快速有力:救援力量迅速启动、“条块”和属地之间能运转高效、配合协调,救灾保障物资充足且便于受灾群众获取,能尽快恢复生活生产秩序;三看善后工作是否贴心细致:在法律和政策框架下竭尽全力的补偿和补救,满足受灾群众的合理诉求,针对特殊情况的受灾群众能做人性化的调整,能较好地应对受灾群众“生理层面”和“心理层面”的损害,并维持和尽快恢复灾区的社会秩序,在“社会层面”保持公信力。
“就此次邢台水灾而言,目前正处于应急救援的过程中,一是事故原因有待权威认定,二是人员搜救和伤员救治仍在继续,三是善后和补偿工作有待启动。”唐钧说,在此阶段,特别提醒属地要全面做好“生理——心理——社会”三个层次的工作,将损害降至最低,在最大程度上捍卫群众利益和公信力。
三问
隐患何以未被排除
此次邢台洪涝灾害,当地水文资料显示,七里河上游的东川口水库7月19日22时至7月20日5时,累计雨量增幅两倍多。据媒体报道,邢台市的水利专家分析认为,注入七里河的洪水有两路,一路来自东川口水库溢流及区间流入,另一路来自邢台市区防洪分洪道,承接西部南石门流域洪水。
七里河到大贤村段的河道突然变窄,这一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暴雨来临时一触即发,七里河水漫溢冲进大贤村。
对于这一隐患,邢台市水务局总工程师马兆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说,当然有风险:“这边能过几百个流量,那边只能过40个流量。那怎么能承受?”
这一安全隐患为何没有及时排除?马兆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你把河道掘开,不得需要钱吗?没有人给钱,用啥治?都知道那是隐患,只能说上面来水,及时通知老百姓转移。”
在不少应急管理专家看来,及时排除隐患、加强预防工作,比应急更重要。
林鸿潮也认同这一观点。然而,在实践中,排除隐患、加强预防往往被忽视。对此,林鸿潮认为,当前,我国对自然灾害中预防不力的追责比较弱,因此难以倒逼地方政府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其原因在于,在自然灾害中,难以区分哪些属于预防不力的责任。因为,有时候,即便预防工作做得很到位,但是突发灾害超出预期,这时无法评判预防工作责任。另外,目前我国缺乏对自然灾害的事后调查机制,除非明确为事故或疑似事故,才会有相应调查工作,这也导致预防不力的责任难以区分。(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