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精通法律知识,在执业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但帮人维权的律师,也常常遭遇打完官司拿不到代理费的窘境。与此同时,有部分当事人对于代理的律师是否尽职也备感疑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的律师服务既没有国家标准,也没有行业标准,律师是否称职,他的工作量究竟是多少?双方对此的争议也成为律师被投诉最主要的原因。
日前,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获悉,有鉴于此,松江区率先探索律师服务标准化建设,在上海磊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磊天所)先行开展试点,将诉讼流程分为4大阶段,36个环节,使律师诉讼代理服务行为可视化、可靠化、标准化,从源头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
窘境
赢了官司,赖了律师费
律师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律师费却成了一句空谈,律师又不得不为自己“讨薪”。不少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都遭遇了这样的尴尬。上海法院就曾经强制执行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讨回1.5万元代理费。
外来打工的王某驾驶助动车被晾晒在马路上的地毯绊倒,引发一场交通事故,坐在后座的妻子因此丧命。他委托双胜律所的律师为其代理参与交警调解,向晾晒地毯的人索赔。接到案子后,律师多次奔走协调,在协调不成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律师也做了大量努力,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与被告达成调解,被告答应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给付王某21万元。
王某得到了满意的结果,却对承诺给律师的1.5万元代理费只字不提。在王某获得部分赔偿之后,面对律所的讨要百般推托。开始时,他还信誓旦旦地承诺一定会很快付清欠款的,没过多久,就连电话也打不通了,人也不知去向。面对这样的当事人,律所只好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然而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王某也同样没有露面。接受此案的长宁法院判决王某给付双胜律所1.5万元代理费。随后,因为王某怠于履行义务,律所又申请长宁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
王某始终对律师和法官避而不见,由于他是外来人口,没有固定居所,执行法官没有查到任何财产线索,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直到法官得知赔偿人与王某约到一家银行商议交款的事,便与律所律师一同前往。不想到达之后,发现王某没有出现。
半个小时后,王某给赔偿人打来手机,要求赔偿人换个地方,把钱偷偷交给自己,不要让法官和律师知道。原来,王某早已到达银行,因为看到法官和律师在场,便躲了起来,还关了手机。此时,执行法官在电话中向王某进行了长时间的法律释明,最终,王某迫于法律威慑力,才将拖欠的律师费还清。
现状
缺乏标准,律师难自证
随着公众维权意识的提升,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是对律师服务投诉量和相关诉讼量的“水涨船高”。法院曾发布调研称,近年来出现的“当事人与自己的律师发生诉讼”的案件中,因双方合同约定不明,无法提交充分证据,使得许多案件陷入僵局。
从2010年到今年6月20日,该法院一共收到了“诉讼代理合同纠纷”案件128件,其中,律所作为原告的有88件,基本都是要求自己的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用。而委托人作为原告的,一般就是认为代理费太高。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少律师都有被拖欠“薪水”的经历,但坚决为自己维权的却不多,个别打官司维权的律师也不愿意透露详情。因为遭遇“欠薪”事件,对律师来说其实是一种执业不被认可的表现。而缺乏服务标准往往成为律师难以证明自己尽职的“拦路虎”。
为此,松江区司法局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剖析当前律师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调研组发现,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共有4个“无标准”:一是客户对律师服务无衡量标准,二是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无操作标准,三是律所对律师服务无评价标准,四是司法行政部门行业管理对律师服务的投诉无处理的制度标准。不管是《律师法》还是《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律师执业管理办法》,都缺少律师服务质量标准的具体规定,因法律服务的性质属于知识型、智能型的服务,具有无形的特点,同时律师服务的个性化特征,很难进行量化。
当事人痛点
“暗箱操作”难以衡量工作量
“律师上庭就说了三句话,而我为了这三句话付出了3万元律师费。”当事人李先生说起自己最近的一起诉讼颇感无奈。他不知道律师在这过程中是否尽到了自己的义务,也不清楚这笔律师费给得值不值。
磊天所主任张磊告诉记者,长期以来,律师们习惯了接到委托后,按照自己的个人习惯自由发挥,最后给予客户一份裁决文书而整个诉讼代理过程对于客户而言是“暗箱操作”。
所带来的后果是,一旦诉讼结果不利于客户,客户就会产生律师是否尽职敬业的疑虑,甚至很多即便胜诉的案件,客户也会出现对律师代理服务的不满。更为严重的是,由于诉讼没有标准化,法律服务市场上普遍会认为请律师打官司就是律师动动嘴皮子的事。这也是源于律所、律师没有把无形的法律服务通过标准化来有形展示出来,因此,难以反应律师价值。律师的有偿服务就变质为以结果论英雄了。
律师的痛点
无据可查很被动
张磊表示,律师的痛点仍然以诉讼为例,新晋诉讼律师经验不足,遇到各类案件往往“摸石头过河”,如果给他们一个体系性的模式“按图索骥”,那么就会使得他们有规律可循。同样,老律师虽然经验丰富,但往往局限于个人经验。
大多数资历较深的律师也没有时间和心思去把他们的诉讼经验上升到标准化的理论高度,做案子随意性非常大。“一旦出现客户不满或投诉,往往连基本的工作服务记录和工作报告都没有,甚至较多律师连接待笔录、庭审笔录都拿不出。”张磊认为这样面对客户投诉时,律所和律师都会处于被动状态。
记者了解到,许多当事人都认为律师特别轻松,只是在开庭的时候动动嘴皮子,又不需要花什么成本,钱就到手了,少给点费用又何妨?其实不然,律师在庭审之前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调查取证、往返法院与审判人员沟通以及给当事人提出对案件有利的可行性建议等,尤其是对当事人的建议是在律师对整个案件进行了解、分析之后才能给出的。
律所的痛点
律所发展受限制
由于律师的差异性服务,导致无法判断和考核律师在服务中是否完全适当地履行了代理职责。自然无法评判代理律师是否提供了“合格”的服务。所以长期以来律所对于律师的执业管理只能停留在“不出事”和“摆平客户”这样的低级阶段。
同时,这样的情况也带来了律师后备人才的带教培养问题,律师事务所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化流程,导致每位律师执业“五花八门”,带出来的弟子自然也就千奇百怪。张磊认为,这个状态很难控制律所的整体水准。“虽然诉讼律师需要有个人特色和灵感的地方,但是起码诉讼的80%是可以标准化的。这就基本保障了律所服务提供的稳定性和—致性。”张磊指出,形成标准化后,会大大节约培养周期和培训成本。
发展
试水标准化推行业标准
记者了解到,律师服务标准化已经成为一些律所的“立身之本”。北京一律所就因为此举,成为一个“小而强大”的律所。这都源于其认真、精准的接案前分析,精细化、标准化的办案方式,补强堵漏的模拟法官审案,以及代理诉讼案件的全流程控制。
基于这种现状,松江区司法局选择了磊天所开展试点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这也是本市首家实行律师服务标准化管理的律所。磊天所目前选择对“常年法律顾问”和“传统诉讼”这两个产品进行标准化建设。
记者在磊天所提供的诉讼可视化流程图中看到,每一个诉讼案件都分为委托阶段、备诉阶段、庭审阶段、庭后阶段等四个阶段,并将这四个阶段细化为36个环节。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了解到。案件在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并可随时就相关环节与承办律师进行商讨。而对于复杂案件,还会在开庭前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模拟庭审。在案件结束后,每个当事人可以获得一本整理成册的诉讼档案,所有的证据材料、答辩意见等都会被整理进这本卷宗。“要将服务做到极致,这就是律师行业中的‘工匠精神’。”张磊说。
松江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张益弟在区律师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客观需要。应当采取务实、管用、创新的措施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扩大律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
松江区司法局局长张惠军表示,磊天所的律师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企业内部标准。下一步将在松江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推广。同时,还将积极争取市司法局指导帮助,加快形成律师服务的行业标准,争取试点地方标准、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