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公开招聘1458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

2016-07-20 23:48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为深入贯彻司法改革精神,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充实审判团队力量,7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58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

  据悉,此次招聘的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凡是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年满二十周岁(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具有城镇户口(北京户籍优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均可报考。

  其中,专业要求以法律专业为主,同等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相关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招聘计划表显示,全市23家法院均有招聘需求。其中,海淀区法院计划招聘人数最多,为218人,西城区法院和朝阳区法院分别为165人和150人。

  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需提前登录“北京法院录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信息系统(网址:http://sybzl.bjcourt.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前往各招聘法院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各法院将根据报名条件、考试总成绩,综合评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各法院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七年(含试用期6个月)。

  固定合同期限届满,经考核优秀,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符合招录条件,通过事业编制录用考试,可以成为人民法院事业编人员;符合招录条件,通过公务员统一考试,可以成为公务员进入法官助理队伍;符合遴选条件,通过法官遴选考试考核考察,可以成为入额法官。

  合同期间,聘用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休假,加入工会组织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据北京高院副院长、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安凤德介绍,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将有利于构建新的审判团队,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审判质效,有利于缓解北京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压力,法官将专心于案件审理,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提升人民法院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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