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入员额问题,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明确提出,对领导干部入额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严格把握,形成正确导向。
会议认为,对从事审判检察工作的领导干部,以入额为宜,但要按标准和程序参加遴选,这有利于他们履行好领导职责。领导干部入额后,要亲自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才能让领导干部自己有底气、广大司法人员服气,才能发挥好领导干部业务指导作用。
据介绍,吉林省三级法院共有372名院领导入额,占院级领导职数的45.9%。吉林法院在对院级领导“限额”的同时,明确规定了办案指标,要求他们重点办理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检察监督等案件。今年上半年,全省三级法院入额院领导共办案3868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起到了“名医把脉”“患者安心”的良好效果。(孙春英 张淑秋 蔡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