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发布不久,7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5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广东行政审判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法治广东建设的情况。
珠三角九市行政案件占比超八成
“白皮书”显示,受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及立案登记制影响,2015年广东行政案件数量大幅增长。2015年新收一审案件16031件,同比增长26.46%,行政案件数量首次迈入全国前三,占全国的7.27%。
据介绍,2015年全省法院共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准予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案件,即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9546件,增幅26.45%。2015年,全省21个地市除深圳以外案件数量均呈现普遍性、大幅度增长,近一半地市增幅达50%,创历史新高。珠三角九市的案件占全省行政案件总量的80%以上。
新《行政诉讼法》拓宽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增加了行政争议裁判方式,引发大量新类型行政纠纷。新收一审行政案件集中在自然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城建、公安和乡镇行政等领域,还涉及证券业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环保行政强制、电梯加装规划许可、小区业主请求确认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行为违法等新型案件。
此外,行政协议、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附带审查,利用行政权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等类型案件层出不穷,行政诉讼调整行政管理领域的广度和深度拓展较快,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法院对合法性标准把握更加严格
行政机关败诉率是衡量行政审判发挥职能作用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2015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为2344件,败诉率为17.97%,今年上半年则为784件。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地域特点上看,汕尾、韶关、揭阳、阳江、河源、云浮、清远等欠发达地区行政机关败诉率都在20%以上。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15个市行政机关败诉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白皮书”指出:“从行政管理领域看,环境保护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环保类行政案件被告败诉率较高,环保行政执法亟待尽快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回应时代法治需求。”
据介绍,全省法院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行政行为的案件加大了合法性审查力度,“白皮书”显示,逾两成行政行为在行政非诉程序中未能通过司法审查,表明人民法院对合法性标准的把握更加严格。
另据统计,2015年,在全省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猛增26.45%的情况下,各级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行政行为的案件达5870件,较上年度增加了48.42%。
行政相对人服判息诉率明显下降
2015年,广东法院以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为龙头,积极推进改革。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4个地市开展集中管辖改革,超过84.4%的行政案件实现跨行政区划管辖。
笔者了解到,目前在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九个省市利用铁路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试点中,广东的改革最为彻底,一步到位解决了广州地区行政案件的跨区域管辖问题。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湛江市开发区法院和江门市江海区法院是广东最早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基层法院。2015年湛江市开发区法院行政案件上诉率仅为改革前的六分之一,江海区法院行政机关败诉率提升至20.22%,“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后呈现出审判作用加强,行政相对人服判息诉率明显下降的好势头。”
据悉,2015年5月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广东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加大了“首长”出庭应诉在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的考核分值。
据介绍,2015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数同比增幅超过144%,比2014年增加650件。佛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达25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