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由省司法厅提交省司改专项小组审议,即将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该意见即将成为继《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法宣传教育的意见》、《陕西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陕西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意见》之后,第五项被省委深改领导小组通过的改革事项,标志着省司法厅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走在了政法部门前列。
省司法厅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着一百余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其中,仅作为牵头单位或第一牵头单位的改革任务就有40项。在时间紧、任务重、难题多的情况下,省司法厅直面困难,积极创新,顺利完成了除“落实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之外的39项改革任务,整体改革工作走在全省政法部门前列。
细化分解夯责任。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五个改革文件印发后,省司法厅在第一时间对涉及本单位的任务,按照职能进行了分解细化,将每一项任务落实到牵头单位和处室,明确进度及工作要求,确保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健全制度保规范。建立了司改情况月报制度、推进会制度、督办制度、任务完成销号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台帐制度,要求所有牵头单位及处室都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每月司改任务进展情况。厅司改办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或专题会,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督促任务落实,并及时将司改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委司改办和省委政法委,对完成任务及时销号。共召开推进会8次,向司法部、省委改革办、省委政法委书面汇报14次。同时还建立了档案制度,建好工作台账,归档各类文件、资料121份。
督促检查推进度。先后12次对监狱、戒毒系统及相关处室司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3次,召开座谈会8次,查阅资料300余册,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一些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省委改革办、省委政法委进行汇报,争取尽快解决。
扩大宣传造氛围。为扩大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影响力,司法厅一方面注重抓好工作动态、做法经验等改革信息的报送,一方面抓好媒体的宣传。先后有13篇重要改革信息被省委改革办《改革工作动态》、司法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简报采用,有40余篇司改新闻稿件在《法制日报》、《陕西日报》、《华商报》、《西部法制报》等主流媒体发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自担任务不落后。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这次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中变化较大的项目,由原来的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变更为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省司法厅接到任务后,迅速行动,深入学习调研,制定可行方案,成为最早向最高检、司法部报送改革实施方案、推进速度最快的省份之一。首先是高点启动改革。在领导层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例会、及时沟通、定期反馈、总结通报”工作机制,经常就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和沟通;其次是严把选任关口。按照需要合理确定各级人民监督员名额,在《陕西日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司法厅门户网站等主要媒体发布了选任公告,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热心司法事业、能力强、素质高、办事公道、为人正派的人员选拔出来。既注重工作的连续性,有注重来源的广泛性、民主性和公正性,吸收各行各业的人员参加,兼顾民族、地域、阶层等因素。最终选任的598名人民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和不同阶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良好的专业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再次是完善制度规范。建立起完善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检查评估、长效管理、培训指导、工作保障六项机制,研究制定了选任、培训、考核、奖励、惩戒等十一项工作制度,对人民监督员实行动态化管理。截至目前,首批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已经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等11种情形实施监督55件,为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