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大大宝”……涉P2P网络金融刑事案件频发,让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的2015年上海金融检察情况看到,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2140件2684人,涉及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6类28个罪名。其中,涉P2P网络借贷案件集中爆发,涉案金额逾12.83亿元。假借互联网金融之名,行线下销售之实,P2P网贷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新“马甲”。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387件1725人,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2140件2684人。案件共涉及6类28个罪名,包括金融诈骗类犯罪1793件1933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296件684人,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31件46人,金融从业人员犯罪29件52人。相较于2014年数量平稳,仅增长3%; 涉案人数增长较高,达12%。
记者了解到,2015年涉P2P网络借贷案件集中爆发。2014年本市检察机关受理涉P2P网络借贷刑事案件仅1件1人,涉案金额105万余元。2015年该类案件集中爆发,共受理涉P2P网络借贷刑事案件36件139人,其中集资诈骗罪4件1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2件120人,涉案金额逾12.83亿元。
而在涉P2P网络借贷刑事案件中,绝大多数是借用互联网金融名义的伪金融平台,真正设有互联网线上平台的仅11件,其他25件根本没有线上平台。在11件设有线上平台的案件中,有7件仍是采用铺设实体网点、随机拨打电话、在人流密集区发布小广告等传统手法进行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