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市法学会、崇明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和县法学会联合举办的2016年第四期“双百”活动暨首届“崇明法治讲坛”12日下午举行,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和崇明县委书记马乐声、县人大主任周卫杰出席活动。此次活动特邀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王树义作专题讲座,主题是“生态岛建设与环保法治保障”。
在王树义教授看来,环境问题的解决之道就是“观念+法律+科学”,需要转变观念,法律的保障以及科学的手段,尤其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转变观念,转变对经济增长方式、政府职能、政绩观、社会需求和人类发展的观念。
王树义教授表示,根据新环保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环境责任是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要做到这点,政府就应当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的落实,保证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将生态保护红线划得越细越好,便于有效管控,并且要科学设定环境质量的底线,合理设定资源消耗的“天花板”,明确各自责任。同时,政府应加大环保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落实生态保护补偿金,确保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的环境保护。
据了解,崇明县委将此次讲座列为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不仅要求县四套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学习,还在十七个乡镇设立分会场,组织乡镇党政领导和干部收看视频直播,全县参加本次学习教育活动的总人数达到2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