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地区分院一名干警被中央政法委纳入“新媒体人才库”;喀什地区检察分院被新浪网正式批准,成为“民行检察,与民同行”专题栏目的“主持人”,全国检察机关举办的同名“微直播”活动,都在该院的主持下进行。目前,该活动的网民阅读人数已达30.7万,这种新型法律宣传方式,受到广大网民的关注和欢迎。
2016年以来,喀什地区检察分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运用“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现代传播技术,为民生服务。为加深群众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认识,喀什地区检察分院组织该院民行处、喀什市人民检察院、疏勒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检察官组成“微直播”小组,到喀什市艾提尕尔广场开展“民行检察,与民同行”法律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应用新媒体平台,以微博视频直播的形式将现场情况同步传输到新媒体平台,并通过新媒体平台与全国网民互动,宣传活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效果。 (马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