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公安部制定印发的《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下面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落实相关要求,充分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加强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使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报警、当场盘问检查等6种现场执法活动,应当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
全程录音录像不留死角
“我的手机被两个女孩骗走了,其中一个人已被我控制。”7月7日凌晨4时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民如某向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扬子江路派出所报警。两位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阿某抓获,次日在幸福路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努某抓获。整个出警过程都被现场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下来。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会遇到个别蛮不讲理、强词夺理的犯罪嫌疑人,诬陷民警的情况也偶有发生,有了现场执法记录仪,民警再也不用担心‘有口难辩’。”扬子江路派出所副所长杨镇涛说。
接处警全程录音录像只是规范执法的开端。
走进扬子江路派出所办案区,只见检查室、信息采集室、候问室、询问室、讯问室,都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很多派出所还将24小时录音录像延伸到了院子、大楼大厅、办案区外走廊等场所,对执法办案全程录音录像,坚决不留死角。
驾车接打电话、违法停车……以前这些稍纵即逝、易引发争议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在被交警肩头的“第三只眼”——警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早在2013年3月7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首批400余部警用执法记录仪就已经“上岗”。
“有了录音录像,我们的证据类型将更丰富、证据链条更完整,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考验。虽然刚开始很多民警在镜头下感觉紧张,但不久便发现,民警规范执法的意识和取证能力提高了,嫌疑人诬告和投诉民警的情况降低了。”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山区大队新华路中队中队长韩明说。
执法仪还民警清白
“有一醉酒男子骚扰一位老人,你们快来处理一下。”7月4日21时许,石河子市公安局火车站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接警后,民警李洋带着3名协警赶到现场,发现男子已经离开,民警了解了事情经过。事发时,张奶奶带着14岁的孙子在楼下纳凉,突然来了一个醉汉,无故推搡老人,看其醉酒,老人不愿计较,转身上楼回家。谁知男子竟跟随其上楼,并将在家给老伴开门的大爷撞倒在地。
民警查看老人并未受伤,询问了醉酒男子的体貌特征,准备下楼寻找。谁知刚走到二楼,醉酒男子牛某再次上楼。民警李洋当即向牛某询问情况,并要求其向两位老人道歉。不料牛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辱骂民警、抓挠、撕扯、踢踹,造成出警民警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尽管受到辱骂殴打,但在场民警和协警一直保持冷静、克制,用语文明。案发现场虽然只有牛某和出警民警、协警,但民警身上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将这一切清楚详细地记录下来。
酒醒后,牛某对前一晚发生的事情自称“一无所知”,反倒说民警冤枉他。直到目睹了执法记录仪录下的画面,牛某才低下了头。目前,牛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8日晚,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巡逻防控大队民警在接处警中救助了一名醉酒男子,谁知过几天,这名男子来到警务服务站称,民警打了他,还拿走了他的挎包。
随后,值班民警通知当日出警队员到警务服务站,对此事进行详细了解。同时,调出当晚出警现场执法仪所拍摄的视频进行查看。
现场执法仪还原了事情真相:6月8日晚,巡逻民警根据110指令到达现场后,看到杨某摔得满身是伤,身上多处流血,还不停地往马路上跑,过往车辆川流不息,十分危险。巡逻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杨某拉至路边劝解。
通过与杨某沟通,巡逻民警帮杨某联系他的朋友,待其朋友赶到后方才离开。杨某及其朋友在坐出租车离开时,挎包还在杨某身上。
看到这样的结果,杨某沉默不语。
当晚出警的民警感慨万千:“幸亏有了执法记录仪,要不我们真是说不清了。”
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不仅能保护民警,更重要的是约束民警,同时也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全程录音录像就好比将民警置身于聚光灯下,促使民警执法办案更加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2011年,全区公安机关就开始全面推行一线民警执法活动全程录音录像,为110处警车和民警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在执法办案场所全部安装同程录音录像系统,实现随案监督、随警督察和远程网络监控,有效减少无理投诉现象。如今,自治区公安民警出警,都佩戴着被称为“黑匣子”的执法记录仪,如果有当事人对民警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产生质疑,或民警在执法时遭遇袭警等行为,执法记录仪都能如实记录,为执法取证服务。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今后,对于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保存期限原则上应当不少于6个月,特殊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要永久保存。对具有“应当进行现场记录的执法活动未予记录,影响案事件处理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剪接、删改、损毁、丢失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擅自对外提供或者公开发布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3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新闻延伸:
6种现场执法活动公安机关须视音频记录
一是接受群众报警或者110指令后处警;
二是当场盘问、检查;
三是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等进行现场处置、当场处罚;
四是办理行政、刑事案件进行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辨认、扣留;
五是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领域的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和强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等行政强制执行;
六是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地方公安机关和各警种可根据本地区、本警种实际情况,确定其他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的情形。
此外,该《规定》还明确了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起止时间:公安机关开展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时,应当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不间断记录,自到达现场开展执法活动时开始,至执法活动结束时停止;从现场带回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记录至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时停止。(陈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