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检察院在贵安新区湖潮乡设立的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开展工作,并聘请湖潮乡两名干部为乡镇检察联络员。目前,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设立200个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着力打通检察工作服务民生“最后一公里”。
5月25日,贵州省检察院下发《贵州省检察机关设立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的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200个重点贫困乡镇设立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构筑基层民生法律监督网络,促进民生资金安全、民生政策落到实处。该意见提出,乡镇检察联络室按照“六个一”标准搭建,即一块机构牌子、一处办公地点、一个工作小组、一套职责流程、一组公示宣传栏、一个民生意见箱。乡镇检察联络室由派驻检察院班子成员担任主任,检察干警为驻室检察员,并聘请1至2名乡镇干部或司法人员为乡镇检察联络员,在乡镇所辖的各村组发展1至2名民生监督员、预防志愿者、老党员等为村组检察联络员。
据介绍,截至7月1日,贵州全省三级检察院共设立检察联络室200个,聘请了纪检、综治、司法等方面的乡镇检察联络员339名,发展了5089名村组民生监督员,设立检察联络室的乡镇各村组实现联络工作全覆盖。挂牌后,各乡镇检察联络室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工作,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现场交流等方式进行调研,重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补偿、移民搬迁、退耕还林、救灾救助等惠民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摸清民生政策、资金底数,及时、全面、准确收集“第一手”资料,为有效开展民生监督服务提供依据。(杨彰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