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客车源头管理,遏制客车违法,最关键的就是要发挥企业主体责任作用。”7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下称高支队)副支队长甫拉提·夏木西丁在重点客运企业负责人约谈会上强调。
2016年5月以来,我国多地发生重大客车事故,造成多人死亡。高支队辖区共有1811辆客车,如何管好客车安全,预防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成为该支队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预防客车安全事故,源头管理是重点,企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甫拉提·夏木西丁分析认为,只有企业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实落实GPS实时监控,发现违法第一时间提出警告,才能从根本上拧紧客车“安全阀”。
据介绍,根据公安部交管局、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高支队自7月5日起至9月25日开展“两客一危”(即公路客运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对重点监管客运企业进行约谈是此次整治行动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整治期间,高支队各大队将对辖区上半年发生客货运车辆事故所属企业的安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民警深入重点监管企业走访,检查企业动态监控落实情况,开展“清分”行动。
自7月5日起,高支队将启动交通安全检查站,结合线路巡逻查控,对重点大客车逢车必查,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取证,发现客车超员的立即组织卸客转运,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约谈企业负责人、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并依法进行处罚。严格执行客运车辆2时至5时禁行措施,发现正在行驶的客运车辆,要采取警车带道等措施将其引导至临时停车休息点休息,消除疲劳驾驶隐患。
此次持续两个多月的整治行动,重点严查客车交通违法行为,严防爆胎、碰撞、燃烧、追尾、翻坠五种形态事故。对查获的记满12分的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通报并督促企业予以解聘,每周向属地交通运管部门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建议运管部门停业整顿。 (宋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