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作出贡献的139个集体和141名个人予以表扬,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榜上有名,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
自2009年,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来,未检科始终坚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创建“SUNNY”机制五位一体的阳光未检工作体系,开创“大手拉小手”法制宣讲系列活动,先后被评为“天津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天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多名干警分别荣获“天津市新长征突击手”、“天津市青年服务之星”、天津市检察业务拔尖人才、天津市检察系统优秀检察干警等荣誉称号,办理的“于某某诈骗案”获选全市检察机关2012年度未检十大精品案例。
此次获得高检院表彰既是对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最好的激励。今后,未检科将继续以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己任,打造东丽未检品牌、树立东丽未检形象,为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