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矛盾纠纷不出村 法律服务站“把脉会诊”村事

2016-07-05 23:30  来源:新疆法制报

  “气候干旱导致农田减产减收,还要充分考虑承包者的实际困难,应酌情减少缴纳承包费。” 6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住托里县库甫乡朗古特勒村“访惠聚”工作队法律服务站站长那肯·赛依提江忙开了。他再次把法律服务站聘请的5名义务调解员召集在一起,为村里的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把脉会诊”……

  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住托里县库甫乡朗古特勒村“访惠聚”工作队队长张彰告诉记者,为了发挥法官的调解优势,今年3月21日他们在村里成立了法律服务站,旨在通过法律讲堂普及法律知识,就近调处化解本村群众间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继承纠纷、土地承包等问题,力争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达到村民之间无诉讼的目的。

  同时,工作组还在村里聘任了5名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义务调解员。

  3月底,村民托某和弟弟木某因为房屋继承权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木某还要把哥哥托某告到县法院。托某便找到了法律服务站。经了解,他们的父母在世时,一直由托某照顾赡养,后来父母相继去世,留下遗言老宅由托某继承。木某觉得自己吃了亏,闹到托某家要求分得一半的房产。

  法律服务站的义务调解员、72岁的老党员加列里·别克3次找到木某,讲传统、讲亲情,从“理”上感化木某。那肯·赛依提江又多次对其讲解《继承法》的相关条款。通过从“理”到“法”的感化和认知,木某认识到自己的无理取闹,主动放弃了诉讼,并与哥哥和好如初。

  村民阿某拜兄弟姐妹5个人,去年底父亲去世后,留下身患高血压并半身不遂的60岁老母亲一人独居。村委会多次找到阿某拜和阿某登兄弟俩,希望他们能够一起赡养母亲,但都没有成功。

  2016年4月,法律服务站知道情况后,主动联系阿某拜的兄弟姐妹,把他们聚集在一起,通过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和宣讲相关法律,最后兄妹5人达成协议,由哥哥阿某拜负责照顾赡养母亲,其他兄妹每人每月付给母亲300元赡养费。

  从2016年3月成立至今,法律服务站已进行了2次法律宣讲,成功调解处理4起村民的矛盾纠纷。

  村民加尔腾·别克告诉记者:“以前村民们有了矛盾,都要跑到60公里外的托里县法院去打官司,费时又费事。如今村里有了法律服务站,我们更相信法官。”(王维)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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