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律师、法学专家如何成为优秀的法官、检察官?

2016-07-05 09:05  来源:中国长安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律师、法学专家与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之间的交流将成为常态化、制度化现象。
  6月30日,中国长安网邀请部分知名律师、法学专家以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代表,对此进行了研讨。从即日起,中国长安网将陆续刊发这次研讨会的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 李宗诚 努力吸引优秀律师和法学专家加入法官队伍 
 

  对于人民法院而言,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法官,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法官队伍结构,提高法官整体素质,是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由于法官主要在法院系统内培养和遴选,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选拔法官,能够进一步丰富法官队伍的社会经验、理论素养和思维视角,既有助于法官提高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能力,也有助于法官提高理论联系实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能力,最终达到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的。另一方面,对于律师和法学专家而言,从事肩负着神圣裁判职责的法官职业,不但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成就感,对于进一步提升自身各方面能力素养也是宝贵财富。【详细】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办公室副主任 马铭志 《办法》施行中的现实问题需有专门部门来协调解决 
 

  《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选拔的标准、程序和具体措施,建立了这项工作的常态化机制,为做好这项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施行中的现实问题需有专门部门来协调解决。此项制度目前是与法官、检察官遴选主渠道并行的平行录用补充制度,是优化法官、检察官队伍结构的重要措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有很多需要明确和细化的地方。一是法官、检察官的遴选委员会如何设立,人员构成和工作方式是什么。二是被招录律师的“同等资历”如何认定。三是律师协会出具评估意见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应当如何确定。【详细】



责任编辑: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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