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证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贵州省遵义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为民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全力推进执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贵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和为遵义“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两级法院“一盘棋”提高执行效率
2016年4月13日,遵义市中级法院执行一庭经过充分准备,在该院法警队和播州区法院的配合下,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遵义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施工方现场管理人员4人采取了司法强制措施,并移送至当地看守所拘留,4名责任人在看守所明确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法院的处罚并配合法院停止在查封土地上的施工,昭显了法律的权威。
这是遵义市两级法院加大司法强制手段力度,对不予协助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坚决依法予以处罚,从而有效遏制各种抗拒执行和规避执行行为的典型案例,也是遵义市两级法院“一盘棋”思想推进执行工作的成功运用。
近年来,遵义市两级法院充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遵义市中院充分应用执行工作“三统一”的职能特点,积极调动该市两级法院执行资源,合理运用提级执行、指令执行、交叉执行等执行措施,全面推动执行工作;同时以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为载体,全面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的试点工作。遵义市两级法院在积极探索执行指挥中心组织架构、运行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以政法委牵头,在辖区内建立上下一体、纵横联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形成一体化的执行指挥中心体系,及时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执行合力。
此外,遵义市紧紧围绕如何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和实际执结率做文章,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2013年以来,遵义市两级法院先后对数百人采取了拘留措施,将近两千名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名单库,限制其高消费,促使其履行义务。另外,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工商部门诚信平台,提高失信被执行人的违法成本。对个别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公然抗拒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两级法院坚决进行打击,通过移送起诉或者自诉,公开审判,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从2013年以来,遵义市两级法院还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开展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专项活动、“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和解试点法院”创建工作、“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涉煤矿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案件所采取查封执行措施的专项清理活动等。遵义市在这些活动中,成绩斐然,值得特别一提的是,为配合遵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建工作,遵义市两级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涉及信用社债权的集中清理活动,对两城区信用社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和执行,为信用社清理并执行到位1.2亿元的欠款,为遵义市两城区信用社的改制,组建遵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持全市金融体制改革作出了贡献。
在执行案件的办理上,遵义市还坚持实行“四个公开”,即执行程序公开、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及执行结果公开、对执行阻确事由进行公开、异议复议案件公开听证,这让当事人充分理解了执行工作,最大限度消解了当事人的疑虑。
执行标的集中于白酒、房产、煤矿领域
破解执行难题,遵义市两级法院一直在努力攻坚,要啃下这块硬骨头,必须要准确把握近年来执行工作呈现出的新特点。
从遵义市中院6月中旬发布的执行白皮书中,可以获知执行工作发生的变化。最明显的变化,是执行案件在量上的“突飞猛进”。据统计,遵义市中院在2013年收案108件,2014年收案109件,2015年达到218件,是2014年收案的2倍。而该市总的收案数也是大幅提升,2013年该市法院新收9503件,2015年则新收15642件。三年间,收案数增加了6000多件,增幅达到64%。
从标的来看,所收案件个案标的成倍增加。2013年,遵义市中院所收的108件案件标的为13147.2862万元,平均个案标的是121万元。2014年收案标的为44583万元,平均个案标的是409万元,2015年,收案标的达到21.85亿元,平均个案标的是1002万元。三年间,平均个案标的增加了近9倍。从遵义市的情况看,三年间,平均个案标的则从18.35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39.27万元,增加了一倍多。2015年,遵义市中院收案执行标的在1000万以上的案件达41件,占中院所收案件的1/5,标的却占总标的81.76%。且遵义市中院在2015年首次突破个案标的达5.38亿元的收案先例,往后大标的案件将进一步呈增加的态势不会改变,大标的案件的数量还会进一步增加。
另外,白酒、房产、煤矿已成为执行标的大的主要领域。据不完全统计,遵义市中院在2015年以被执行人为房开公司、白酒企业、煤矿企业的案件数占全年收案数的33%,但这三类案件的申请执行标的额却占全年所收案件总标的的70.74%,特别是白酒生产企业,仅2015年上半年,遵义市中院收到涉及酒业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标的就达9案4亿多。这几类案件通常具有大标的、群体性、复杂性等特点,不能就案办案。
白皮书中称,从收案来源的构成上看,大量纠纷经过公证仲裁的方式进入执行,特别是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大量的借款纠纷经过公正程序后进入执行程序。大量的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其中以金融贷款案件为甚。
案多人少问题突出
不可否认,遵义市两级法院在破解执行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遵义市中院负责人称,执行工作中仍有不少问题需引起重视,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案多人少的问题,总体上看,遵义市两级法院执行人员配备均未达到中央政法委的要求,现有的执行力量难以适应当前繁重的执行工作任务。
同时,个别法院领导对执行工作重视不够,将执行部门作为安排和消化闲置人员的地方,将一些在法院工作时间长、年龄大、不想做事、不能做事的人安排在执行队伍中。相对于审判队伍而言,仍然存在执行队伍总体上学历偏低、年龄偏大,缺乏活力的问题。因此,在执行队伍的配置上,不论是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另外,执行标的到位率和实际执行率在一定时期将会走低的现状不会改变。被执行人能否履行义务,或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履行,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在经济总体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即使执行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也难以做到全部执行完毕。(董彬 龙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