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表彰全区法院党建先进集体和个人

2016-07-04 18:21  来源:新疆法制报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区法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干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全区法院2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50名优秀党员干警予以表彰。

  这是近年来新疆高院在积极构建“一个中心,两条线”党建工作新格局、推广“支部建在庭上”、创建“党员先锋岗”、推行党员亮身份做承诺、“三亮三比三评”等活动基础上,首次对全区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区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搭建全区法院党建工作新平台,促进全区法院党建工作新发展。

  《决定》充分肯定了这些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工作成绩,他们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在推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勉励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牢记使命,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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