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 严明纪律
努力推进全市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近年来,江西省上饶市检察机关自觉按法律办事、按规矩办事,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两级院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到位、全市检察干警讲纪律守规矩成为习惯、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效逐步强化、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一些经验和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的肯定和认可,并在2016年年初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会议上予以专题介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升化认识,不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使命感
上饶市检察院党组牢牢把握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院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
一是加强学习。市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明确职责任务的重要举措,通过召开党组会和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专题研究落实“两个责任”,认真思考和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内涵,切实树立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如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研讨活动,组织两级院检察长和纪检组长撰写落实“两个责任”研讨文章,相关文章在《江西检察》刊发。二是明确责任。按照省检察院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要求,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提出要从谋篇布局、推动落实、促进长效三个方面,充分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制约、惩戒机制的作用。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列出责任清单,细化分工,既明确了党组的责任,又明确了检察长、班子成员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动力层层提升,形成了合力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三是勇于担当。市检察院党组坚持狠抓廉政建设不放松,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会议,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不懈,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带队建、抓党风带检风,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近年来,两级院检察长每年带头上党课,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带好队伍、管好队伍的政治责任,营造了讲团结、讲规矩、讲效率、讲奉献的良好氛围。
二、挺纪在前,持续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根据省委要求和市委部署,上饶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试点工作,以先行先试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引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将党章党纪检纪纳入机关教育和培训总体布署,充分利用怀玉山“清贫园”、上饶集中营等红色资源搭建廉政文化教育平台,对干警进行传统教育,激励检察人员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清贫精神,强化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新准则新条例颁布后,市检察院党组把学习新准则新条例列入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学习内容,助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学纪遵纪守纪良好风气。同时,结合检察长在线访谈、学纪考纪、论文研讨、问题线索起底清仓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促进了纪律规矩意识入脑入心。二是严明作风纪律。市检察院制定下发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严明作风纪律“三个三”要求》,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做到“三个遵守”(遵守党纪条规、遵守执法规范、遵守检察纪律和规章制度)必须说一不二,“三个强化”(强化检务督察、强化出事和误事的责任、强化机关管理)必须态度坚决,“三个追究”(批评教育、待岗反省、纪律处分)必须毫不含糊,同时提出从检察长做起,从班子做起,诚恳接受监督,欢迎“揭短挑刺”。为强化作风养成,市检察院党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政工、办公室等部门,经常性地对院机关办公秩序、会风会纪、上下班等进行督察,做到每周有督察,每月有通报,起到了明显的警示和制度约束作用。三是注重抓早抓小。市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把对检察人员的关心爱护体现在更严肃的教育和更严厉的管理上,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对涉及检察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让一般性违纪问题止于萌芽。市检察院党组制定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工作的方案》,要求检察长、分管领导和中层负责人要层层开展谈心活动,明确检察长每年至少约谈一次班子成员。2015年,市检察院党组和纪检组个别约谈班子成员、基层院检察长和中层负责人7人(次),有效防止了“小错”酿成“大祸”现象的发生。
三、统筹结合,逐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全市检察机关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以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有力地推动了司法作风和纪律作风持续好转。
一是以监督促规范。两级院党组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对检察工作全局性问题决策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和检察纪律,严肃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程序,认真落实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民主生活会、个人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对不按规矩用权的领导干部,坚决予以惩处。二是以巡察促规范。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规范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市院党组把巡察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实现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巡察中,紧扣“四个着力”,围绕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班子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等内容,发现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通过巡察回访促进问题整改,有力地提升了被巡察院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成效。三是以整治促规范。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促进检察权的规范运行。在查找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时,“见人见事见案件”,对于查摆出的问题,坚决落实整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如2014年市检察院组织对全市2012-2013年未结案件进行清查,找出未结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通过和省检察院沟通,争取省检察院支持,将清查中处理妥善的案件在统计系统中一次性核减,这一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认可,相关做法和经验还被高检院刊登宣传。
四、全力支持,有效推动纪检监察部门尽职履责
上饶市检察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三转”,坚定不移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市检察院党组注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近年来,市检察院结合实际制定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严明纪律作风“三个三”的要求》、《市院机关严明纪律作风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健全了规范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工作、保密工作等工作制度,完善了财务报销审批和公务接待等程序,有效杜绝了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在省检察院大力推动下,全市在地方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中被撤并的基层院纪检组全部得到了恢复,经市编委下文,全市所有基层院都配备了监察机构,并配齐配强了纪检组组长,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凸显纪检作用。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在干部履职、责任考核、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院党组进行年度述职述德述廉的同时,必须向本院纪检部门递交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并接受全院干警现场述职评议。明确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联合政工、案管部门对干警个人执法廉政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报告检察长,作为表彰奖励、提拔任用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市检察院党组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并对追究结果全市通报,充分发挥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仅2015年,就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5起案件,并连续公开通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收到了明显的警示效果。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上饶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上饶市检察机关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巩固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抓手,持续深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助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严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