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检察院开创创新微罪不诉未成年人后续帮教机制

2016-06-30 20:02  来源:重庆长安网

  为进一步加大对微罪不诉(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帮教力度,促进其健康成长,日前,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与团区委联合探索创新微罪不诉未成年人后续帮教机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在全市率先配备司法社工对“失足少年”进行一对一辅导。

  6月13日,在重庆渝北区区检察院3楼视频会议室里,司法社工帮教微罪不诉未成年人对接座谈会正在举行。会上,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通报了3名不诉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3名司法社工与3名不诉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现场交换了联系方式,并对3名少年进行第一次心理辅导。3名司法社工从各个侧面提问,详细了解了3名“失足少年”的家庭情况和成长环境,对他们的犯罪原因进行了抽丝剥茧的分析。

  据了解,这3名司法社工都是来自渝北区爱在心扉志愿服务中心的心理咨询师,之后的半年时间里,她们将一对一地对3名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期间,每名司法社工每周至少将与自己负责的“失足少年”见一次面,并通过电话、QQ等其他联系方式进行沟通,同时保持和未成年人的家长、老师的联系。心理咨询师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主要着力帮助“失足少年”培育起良好的意志力和自控力,建立起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很多有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意志力薄弱,对道德、法纪的认识不足。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引导他们正视错误,重塑自信,积极面对以后的人生。

  “过去,我区对微罪不诉未成年人是纳入社区矫正,由于社区帮教人员力量不足、专业化水平有限,帮教效果往往有限。所以我们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化机构,聘请具备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作为司法社工,进一步强化帮教力量,帮助‘失足少年’们尽快步入建康轨道。”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局局长陈少丽告诉记者,目前,区检察院和团区委与爱在心扉志愿服务中心进行合作,由爱在心扉志愿服务中心派出心理咨询师对微罪不诉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和行为矫正。该帮教机制适用于区检察院作出微罪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户籍地、经常居住或就学、就业在渝北区,案发时系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陈少丽告诉笔者,目前该院正对该帮教机制进行试点,如果帮教效果理想,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规模。“除了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我们还将对符合条件的微罪不诉未成年人进行就业引导,让他们能够走出阴影,自立自强,真正健康地回归社会。”陈少丽说。(杨佳)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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