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的管辖区域处于首府边缘,地域广、流动人口多;十二师又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各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然而,自2013年以来,该辖区连续4年未成年人犯罪率为零,这在此类案件日渐增长的社会大背景下,格外显眼。他们是如何做到的?近日,记者在乌垦检院一探“独门秘籍”。
经验之谈:法理与温情兼备
据乌垦检院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检察官介绍,在2010年至2012年,该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4人,提请公诉9件11人。
“通过数据可以看出,辖区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比较严峻。”该检察官说,“通过分析案件发现违法犯罪低龄化现象明显,暴力型、侵财型案件居多,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偶然性和随意性,还有其走上犯罪道路多源于家庭教育的缺失。”
据此,乌垦检院立即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青少年维权工作有专人管,未成年犯罪案件有专人办,预防工作有专人做”的工作局面。在实际工作中,乌垦检院独创的“三四五”维权方法(三告知、四查清、五从宽)及“三项制度”备受称赞。尤其是在“三项制度”方面,法理与温情兼备。“一是‘亲情保障制度’,在传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其监护人员必须在场;其次是实施‘快审快诉审查制’,案件由专人负责,缩短办案周期;最后是‘量刑建议制’,根据案件的具体性质和未成年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开庭前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采用轻缓的刑罚方式。”上述检察官说。
辖区学校高三年级学生李明(化名),因为缺乏家人关爱和管教,从高一开始就小偷小摸,累计盗窃20多起。经过检察院学校再教育,通过研究家庭,走访社区,最终决定不起诉。
“孩子今年大学毕业,现在甘肃实习,准备以后就留在那儿了。”近日,李明的父亲给办案检察官回馈孩子的情况。“没有你们,就没有孩子的今天。”李明的父亲说。
创新之举:“指尖上的对话”
2013年,辖区首次出现零发案。兴奋之余,乌垦检院并未放松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紧迫感。他们通过与学校、社区开展犯罪预防对接工作,将关口前移,有效巩固了“零发案”的根基。
在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宣传时,乌垦检院不是“单打独斗”,而是联合公安、法院、司法、教育等机构进行“大合唱”。比如,去年该院在第十二师高级中学组织开展的一次“模拟法庭”,学校老师、公安干警、社区群众等140余人进行旁听,孩子们进行的“庭审”同时也教育了“旁听”的人员。这从社会层面来说,此次“庭审”不仅强化了青少年的维权意识,还在社会各界群众心中营造了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的良好氛围。
去年以来,乌垦检院紧跟潮流,将“互联网+”思维融入未检工作中。今年2月14日,面向青少年的公众平台“乌垦检未检在线”正式运行,设置专栏让青少年“吐槽”、诉说“成长的烦恼”,这种“指尖上的对话”模式,让孩子们感觉法律就在身边。今年4月底,该院在第十二师高级中学成立了首家法律实践社,吸纳30名学生为社员兼法治宣传员。
如今,第十二师高级中学已是青少年维权岗教育基地。今后,依托一个基地、一个社团,该院计划在辖区每所学校都成立法律社团,并以社团为孵化器,在校园内传播正能量,让学生与法治同行。 (房佳伟 张静 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