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总体部署,按照有关要求,近日,兵团党委政法委机关制定出台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实施方案》,努力发挥政法委机关在民族宗教法律政策宣讲、先进文化引领、扶贫帮困、联谊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根据《方案》安排,兵团党委政法委机关将从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引导各族职工群众自觉远离宗教极端;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强化教育引导,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以“八进”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政法委机关将结合实际,计划7月中下旬组织党员干部赴第三师51团2连“访惠聚”工作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系列创建活动。比如,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宣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加强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主动承担起维护民族团结的使命和职责;结对子,政法委机关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至少联系一户51团2连的少数民族群众,通过走访互动、交流沟通,加深感情;捐资助学,政法委机关全体干部对51团2连孤儿尼亚孜·艾海提、帕提玛·艾海提兄妹进行捐资助学,资助他们完成高中学业,并定期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尽可能改善他们的生活居住环境;帮助就业,政法委副书记刘勉义协调引进的图木舒克市手套厂,将优先使用51团2连、3连的困难家庭青壮年劳动力,解决其就业问题,帮助他们早日脱贫等。
《方案》要求,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措施落实,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见人、见事、见成效。 (房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