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记广西玉林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副庭长卢涛

2016-06-30 17:08  来源:平安广西网

  用生命诠释忠诚

  ——追记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副庭长卢涛

  他,是一名法官。他淡泊名利,忠于法律,心系群众,踏实做事,诚实做人。他常说:“学法律,必须忠诚于法律。”

  5月5日,他在21年法官生涯中,第一次请假,也是最后一次请假;第一次住进医院就再也没有“醒”来,生命定格在44岁。

  5月10日,成立66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为一个逝去的法官举办追思会,院长、副院长、法官、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代表纷纷为他流下追思的泪水!

  6月16日,中共玉林市委追授他为“玉林市优秀共产党员”。

  他,就是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副庭长卢涛。

  爱岗敬业 审判事业的“拼命三郎”

  1995年6月,卢涛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同年到玉林中院工作。从书记员到民一庭副庭长,卢涛因长期积劳成疾倒在了岗位上,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他仍念念不忘“我还有案件要开庭……”

  卢涛的办公室,还保持着他离去之前的模样:满桌子都是法律书籍和卷宗,“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还摆放在桌子中间最为显眼处,办公桌上的水杯,杯盖还开着呢。卢涛没喝完的半杯水静默无语,而他的匆匆离世震动了法律界和全社会:3万余人在网络上献花、点烛,2万余人参与留言讨论……

  “我帮他转交请假条,没想到就这样跟他永诀了!”与卢涛同一办公室的女法官周冬梅说着说着就哭了。她说,卢涛请假住院前匆匆来到办公室,说他身体有点不舒服,得去南宁看看。得知他病危时,我和同事邱汉荣要求去看他,可他婉拒说:“没事的,案件多,不要担误工作……”

  “有大案要案,第一个想到的是卢涛。”玉林中院原院长、现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梁文华红着眼眶说,各种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交给他,我们就放心。卢涛默默工作,淡泊名利,就在他去南宁治病时,院党组已通过了让他担任新成立的执行裁判庭长,在等候人大任命时,病魔却夺去了他年轻的生命,法院痛失了一位专家型法官。

  “他是个工作狂,检查身体都要家人‘求’、领导‘逼’。”卢涛做法官时第一任庭长、现任调研员的李春林说,他工作累得脚都肿了,亲人和同事都劝他去医院检查,他总是说:“没事的!”

  ……

  卢涛从事审判工作18年,共审理案件2000多件,是玉林中院办案最多、结案最快,零错案、零超审限、零信访案件,质量最好的法官之一,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全区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先进个人和全区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心系群众 执着践行司法为民

  “他是一个标尺,他让更多人知道,法官不是‘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记者在采访时,他的同事、领导,以及与他打过交道的律师和当事人都对卢涛给予高度评价。

  卢涛出生在农村,8岁时父亲离世,家中失去顶梁柱。此后几年,母亲的离世更是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卢涛依靠哥嫂抚养,生活清苦,正因为特殊的生活环境,养成了他“感恩、为民”的坚定信念。

  “谁能调解此案,就申请给他记功”。原告玉林某公司诉王某、谢某、某电脑公司合资合同纠纷,及原告王某诉被告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经玉林中院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判决上诉到自治区高院。结果,自治区高院将两案发回重审,并由自治区高院有关领导带队到玉林中院指导,要求调解处理。

  如此复杂的案件,卢涛临危受命任审判长,他召集当事人调解不下七八次,他以法律、真诚和耐心感动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月6日,卢涛在寒雨中丈量土地,全身湿透,为了相差几公分面积而吵得不可开交的当事人感动了,主动和解。”玉林中院民一庭庭长罗飒说,他一想起卢涛调解的这一案件,就情不自禁地流泪:“一个大冷天,全身被雨淋透,他是在拼命呀!”

  2016年春节前一天,卢涛赶往讨不到工资而集会的农民工现场,只用数小时就解决了一年未拿到手的工资,让农民工们欣喜地踏上返家的路……

  “我错了!我要向卢法官道歉。”5月10日,家住容县的案件当事人肖某从网上闻知卢涛早逝消息后,特地赶来参加追思会,并向法院和卢涛亲属深表歉意。原来,肖某与人打官司,他怕卢涛办案有“偏心”,便在网络恶意举报他办案不公。卢涛顶住压力,坚持原则,最终对案件做出了公正的裁判。

  淡泊名利 一生坦荡公正办案

  “评先进时,他总是谦让给别人,在干部提拔时,他总说其不能胜任。”玉林中院原常务副院长、现任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红云说,卢涛对自己的地位、利益看得很淡,但工作踏踏实实,任劳任怨。

  卢涛去世后一周,爱人黄玲便来到其办公室搬走遗物,私购、公款购书都有“标记”,公款购书上交。黄玲说:“这是卢涛交代的,活着因公使用,死后还给法院。”

  “到外地办案,安排好了住房,却常常不见人影。他嫌住宿费贵,干脆住到同学家里,或找一家每晚70元的房间住下。”玉林中院副院长陈均说,他怕浪费公家的钱。

  “他最关心女儿,对家人则定有‘规矩’!”黄玲说,卢涛怕家人帮别人对案件“说情”,就定下“两原则”:“在家不谈案件,家人不得过问案情;有损害法律、公正的事,哪怕再小也不能做。”

  卢涛生活很节俭,可当了21年法官的他,家庭生活还比较“寒酸”:没有汽车,没有摩托车,也没有电动车和自行车。女儿上幼儿园时,他当“马”让女儿骑在肩上去幼儿园;上小学时,他就天天牵着女儿的手送到学校,常年累月都是如此……

  “如今,连摆地摊小贩都有小轿车,他一个法官就买不起?”卢涛的校友、律师陈天中说,学弟卢涛这样的“家规”“家风”,有人看来有些不近情理,还会被讥为“不食人间烟火”。然而,当人们追思他时,就从理解到崇敬,从崇敬到感悟:“卢家日子虽然平淡,但过得踏实”。(宋勇)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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