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7月“法治宣传月”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将首次开展“一评选”、“一征集”活动,即开展全区首届“法治好新闻”评选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七五”普法吉祥物、普法标识(Logo)和普法歌曲。
据了解,凡在全国和全区公开报刊上发表的,或在电台、电视台播出的,或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刊发的,以民主法治建设为题材的原创,并在2015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法治好新闻”。评选项目分为报刊通讯类、广播类、电视类和网络类,其中报刊通讯类评选包括消息、言论、通讯和系列报道、深度报道以及新闻图片、专栏、专版。参评作品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较好地反映党和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题,内容丰富、健康,文字精炼、生动,形式新颖、活泼。
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闻单位(推荐单位)都可以推荐参评作品。由各盟市的法治好新闻评选初评小组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新闻单位的相关部门初评后,按规定的数额和要求,报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由自治区法治好新闻评选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负责法治宣传的负责人和新闻界资深专业人员进行复评。参评作品报送时间截至2016年7月30日。
“七五”普法吉祥物、普法标识(Logo)和普法歌曲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范围包括个人、团体、专业设计人员和专业设计机构。
普法吉祥物要求紧扣普法主题,体现法治内涵、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治底蕴,展现内蒙古地域特色、风土人情和文化积淀,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明确的象征意义;普法标识要求通过线条、图形、图像、数字和文字的组合,构思新颖、形象生动、简洁明快,具有时代感和艺术美感,富有良好的视觉印象和较强的亲和力,具有一定的可扩展性,适用于二维和三维动画、印刷出版等用途;普法歌曲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为主旋律,词曲创意新颖,蕴含寓意深刻,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穿透力。
凡参加征集的作品,由各盟市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和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成员单位进行初评后,统一报送到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每类作品不得超过5篇,报送时间截至2016年7月30日。(刘娜 任丽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