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全市法院系统审理涉毒犯罪案件的情况。
会上,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新明通报了全市法院系统审理涉毒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杨新明指出,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全市法院系统共审理涉毒犯罪案件22件106人,其中判处死刑(含死缓)的犯罪分子3人,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6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5人,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4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48人。其中,十年以上刑期的共34人,占总审理人数的32.1%;5年以上刑期的共58人,占总受理人数的61.5%。涉及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罪等,毒品类型主要是传统毒品海洛因和新型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等。
据吐鲁番市法院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的统计分析,在审判的涉毒罪犯中,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85后”“90后”涉毒犯罪明显增多,多数罪犯为无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法治观念淡薄,容易在贩毒的高利诱惑下铤而走险;二是共同犯罪高发、犯罪成员之间常具有关系亲密的特点。特别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案件,往往是多人共同犯罪,且被告人之间常具有夫妻等特殊关系;三是“以贩养吸”现象严重。据统计,50%以上的涉毒罪犯本身就吸毒上瘾,大多有被强制戒毒史,为筹集毒资走上“以贩养吸”的不归路。
杨新明表示,涉毒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及社会和谐稳定,为有效遏制毒品蔓延、预防和减少涉毒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吐鲁番市法院系统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和综合治理强度。
一是依法履行职责,严惩涉毒犯罪。法院高度重视涉毒案件审判工作,把打击涉毒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大的涉毒犯罪,上半年,中院开庭审理涉毒犯罪案件16件87人,保持对涉毒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严格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从犯,有悔改表现的,适度从宽,罚当其罪。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扩大审判效果。全市法院每年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深入学校、社区、涉毒犯罪集中地区进行广泛的法治宣传,选取典型案例通过组织庭审旁听和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群众认清毒品危害以及涉毒犯罪的法律后果,预防涉毒犯罪。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打击合力。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与同级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程序、证据等相关问题及时沟通协调,保证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吐鲁番电视台、吐鲁番广播电台、吐鲁番日报社、市政府网、火焰山网等多家媒体,吐鲁番市公安局、市矫治局等相关单位应邀到现场参加新闻发布会。(安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