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陕西省委、省政府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意见中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要求,全面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管理,依法规范登记秩序,推进全省仲裁事业健康发展,依照《仲裁法》规定, 6月24日,陕西省司法厅在在西安召开了2016年全省仲裁机构登记工作会议。西安、宝鸡、咸阳等全省八家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麻仁伟指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发挥仲裁优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要的迫切要求,也是解决当前问题、推进仲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省各仲裁机构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全面加强仲裁登记管理,依法规范登记秩序,要依法规范变更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维护良好的仲裁市场秩序,树立我省仲裁机构新形象;要依法规范开展业务,加强仲裁委员会和自身素质建设,确保仲裁的公平公正,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和宣传力度,为仲裁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会上通报了全省仲裁机构登记备案检查情况,学习传达了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和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意见》(司发通〔2016〕55号),讨论了全省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规程、变更备案规程和注销登记规程三个征求意见稿,下发了集中变更备案的通知。西安仲裁委、宝鸡仲裁委、咸阳仲裁委等八家仲裁委员会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围绕改革任务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下一步工作设想和意见建议,为加强和规范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奠定基础,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理清思路、强化管理的目的,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