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速交警40天查处大货车违规占道行驶行为2038起

2016-06-29 17:50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高速路上一辆大货车慢慢悠悠在快车道上行驶,跟在后面的小客车想从右侧超车,右侧的慢车道上大货车一辆接一辆……这样的情形相信过去不少跑过高速的小车司机都遇到过,不管你打喇叭还是闪灯大货车就是不为所动。而近期不少走过环乌高速的小车司机都明显感受到快车道上大货车几乎看不到了,上高速小客车更快更安全。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了解到,经过为期40天对大型车辆占用超车道违法行为的整治,共查处该类违法行为2038起,超车道的畅通也为小车提高了通行效率。

  数据表明,从5月27日至6月25日的严查严处期间,高支队共查获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2038起,其中大队固定点位架设摄录设备查处1411起,警车巡逻途中通过行车记录仪抓拍查处331起,监控系统抓拍275起,审核录入交通参与者举报违法21起。

  高支队乌拉泊大队副大队长赛伟告诉记者:“整治行动之初,在乌奎连接线进行处罚时货车司机都说不知道不能走左侧车道,现在跟大车司机接触都说知道不能走,连超车也不能走最左侧车道。因为乌奎连接线是单向三车道,所以最左侧车道不允许货车驶入。”经过治理现在大货车就是遇到有事故也会等候排队通行,不会去占用左侧车道,高支队乌拉泊大队辖区因大货变道抢道而导致的事故明显少了,比起三四月份下降了30%-40%。

  一边是大货车更“规矩”了,另一边小客车司机也拍手称快。以昌吉往乌市方向的小地窝堡立交米泉方向匝道口为例,记者从高支队乌西大队了解到,该路段因为四车道缩减成两车道,逢每日8时50分至9时40分早高峰、以及18时30分至20时30分晚高峰时段,该路段就会出现少则1公里长的车流队伍。“从匝道口就能看到,前面几辆大车并排慢慢走,因为车身厂,转弯、变道速度都比较慢,后排排的全是小车,而且越积压越多。”乌西大队民警告诉记者,自开查大车占道行驶以来,一个月时间,该处堵点明显得到缓解,“以前走到这,从匝道过去得花1个小时,如果遇到事故排的时间更长,现在最多20分钟到半个小时就能过去,因为这是瓶颈道路,排队在所难免,但排队时间却至少缩短了一半。”

  高速路交警一组调查数据显示,近年来,高支队管辖道路车流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以连霍高速头屯河至呼克立交桥路段为例,平时交通流量为22000-24000辆,周末交通流量为28000—30000辆,已经达到或超过了道路设计流量(设计流量为25000辆)。如:连霍高速公路头屯河收费站(3629KM+500M)至呼图壁路段(3671KM)共计41公里的路段上,小客车如果以12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走完此段路需要近21分钟,但如若遇到大车占道,即使大车以最高限速10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走完此路段也需要近25分钟;而通过警方日常测速发现,大车行驶速度大多在80公里/小时,按此速度,走完全程则需要近31分钟,也就是说,如果有大车占道,那么小车走完全程将多花约10分钟的时间。

  高支队副支队长甫拉提·夏木西丁介绍,把高速路快车道让给小型车,大型车靠右行驶,不仅能给让通过的车辆提高效率,也能减少因大车占道、小车右侧超车引发事故的几率,因此,对大型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的违法行为,高速路交警将作为长期管控对象,通过路口监控、巡逻车流动抓拍、以及市民抓拍的方式依法查处,对查获的大车占道行为,将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高速路交警提醒大车驾驶人: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大型车辆需要超车时,在不影响快车道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短暂借用快车道超车,超车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驶回慢车道行驶;其次,同方向有3条以上(含3条)车道路段,大型车辆只能在右侧两条车道行驶;第三,遇有车辆排队或交通拥堵时,大型车辆要在慢车道有序排队停放,不得占用快车道停放。(张梦雨 宋大勇 江松 黄海)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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