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机关以四项工作为重点加大惩治毒品犯罪力度

2016-06-29 14:54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日前,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北京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北京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代表市检察院出席发布会,向媒体和各界人士通报了2015年以来检察机关在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及参与禁毒工作取得的成果。

  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在市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四项工作为重点,不断加大惩治毒品犯罪力度,在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遏制毒品违法犯罪蔓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良好成效。

  1、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

  始终按照“依法从严从重”的方针,审查逮捕和公诉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015年至2016年5月,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涉毒犯罪案件1853件208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545件1714人,批捕率分别达83.3%和82.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毒犯罪案件1700件1848人,提起公诉1614件1775人,起诉率分别达94.9%和96%。批准逮捕率和提起公诉率均明显高于普通刑事案件,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

  2、加强监督与配合,强化打击犯罪的合力

  捕、诉工作衔接,积极构建打击毒品犯罪的“大控方”格局。建立与公安机关重大毒品案件通报机制,通过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措施,提高指控和惩治毒品犯罪的合力与效果。共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和不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270余份,提出补充、完善、固定证据建议550余条,有效发挥了引导侦查的作用。同时,立足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开展追捕漏犯和追诉漏罪工作,追捕涉毒漏犯5人、追诉漏犯4人。如市检察院在办理被告人高某某、祁某运输毒品二审上诉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充分证据证实向该二人提供毒品的牟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遂向侦查机关提出追诉建议,公安机关立即将该犯缉拿归案并展开侦查工作。该案提起公诉后,被告人牟某某以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3、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司法办案能力建设

  及时掌握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新精神、新标准,总结毒品犯罪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破解难题新措施,确保与时俱进,实现“三效”合一。比如,针对毒品犯罪手段多样、隐蔽性强、侦查难度大、新型毒品鉴定认定难、毒品犯罪侦查手段对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影响等问题,研究制定毒品犯罪审查逮捕证据标准,同时强化证据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及时补正瑕疵证据,提升指控犯罪的能力。注重落实律师履职保障,注重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全部实现了捕前讯问,严防发生冤错案件。通过与公安机关组织联席会、派检察官到公安机关授课、编写案例分析等方式,传导侦查规范化意识。如市检二分院还邀请市禁毒总队全体人员观摩某外国人运输毒品案件的庭审,观摩后进行座谈交流,在如何正确使用特情、实现技侦证据转化、起获毒品及送检流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规范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等方面增进了理解,达成了共识。

  4、积极参加禁毒综治工作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有关社会广泛关注的涉毒案件的办理情况。结合办案,普及宣传禁毒知识,提高公民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和意识。市检二分院开通新浪官方认证微博“禁毒重案公诉组”,宣讲毒品犯罪刑事法律规定、发布案例、展示成效,促进“互联网+检察”在禁毒工作中深度融合。着力推进禁毒工作进校园活动,开展校园禁毒宣传工作,结合办理未成年人涉毒案件,在中小学生中树立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理念,发挥了打防并举,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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