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天津”的建设目标在2015年提出后,天津海事局推出六项举措,推动“安全天津”建设。
一是健全机制,提高海上搜救和溢油反应能力。完善《天津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深化两级搜救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动辖区搜救分中心建设。落实《天津市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规划》,加快推动溢油应急设备库的建设,实现一次溢油控制清除能力达到2000吨。
二是强化船舶和航运公司安全监管,促进船舶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三是依托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等优势条件,强化船员服务功能,吸引航运人才聚集。筹建国家级船员技能评估示范中心,打造船员教育培训和劳务输出集散地,提升滨海新区在国际及国内航运界的影响力。
四是加强科技创新,构建辖区海事监管体系和航海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打造智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升级版,提升天津港复式航道通航效率和安全水平。进一步整合航标导航、海上测绘、遇险与安全通信等资源,加快形成综合航海保障体系。在海河水域建设2座AIS基站,实现海河水域船舶动态监管的全覆盖。发挥无人机空中巡航优势,通过无人机和水上巡逻船舶的有效结合,打造“海空一体”巡航监控和快速反应体系。
五是推行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分类分级管控,建立隐患数据库,开发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联动平台,实现对隐患治理的动态跟踪和过程控制,形成辖区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模式。
六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公益教育,传播安全知识,抓好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赴航运企业、船员培训机构进行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安全法规、典型案例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