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河北省唐山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
唐山市检察机关借鉴深圳侦监平台建设模式,探索对刑事案件的发、立、撤、侦、捕、诉、判所有捕前、捕中和捕后流程的监督,构建“唐山市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目前,该平台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今年以来,唐山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0件、撤案19件,追捕25人,追诉71人,抗诉35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72件次、审判活动违法113件次。
唐山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执行监督,2016年以来,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92件次,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呈报不当112件,纠正监外执行不当55件,对14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4起强制医疗执行案件进行监督。
唐山检察机关开展“净化诉讼环境,规范出证行为”专项监督。今年以来,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50件,提请抗诉12件,提出抗诉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已采纳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4件,已采纳8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72件。
唐山检察机关大力推进“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平台建设被列为唐山市深化改革重点任务。3月份,唐山市直37家成员单位“两法衔接”平台全部实现联网。该市对18个县(市)区600余家单位进行了培训。目前,唐山市县两级“两法衔接”平台已圆满实现联网并提前投入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