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亮点纷呈

2016-06-28 16:44  来源:福建长安网

  盛夏,骄阳似火,暑气逼人,但再热也热不过一颗颗为民忙碌的赤诚之心……

  6月21日至2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对全省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专项视察。代表们顶着烈日积极参与、认真视察、积极建言献策。一路走来,福建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亮点纷呈……

  远程视频庭审“民告官”案件

  “原告委托代理人,请向法庭陈述原告的身份情况及其代理权限……”6月21日8时20分,伴随着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场唇枪舌战的“民告官”庭审,人大代表视察福建省行政审判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人大代表们在省高院副院长周瑞春的陪同下,在丰泽区法院科技法庭观摩旁听了纪春兰诉洛江区社保中心一案。

  2014年8月14日,纪春兰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事后,经洛江区人社局认定,纪春兰受到事故伤害属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2015年7月22日,被告洛江区社保中心作出工伤核定待遇为42865.4元,并将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金打入纪春兰任职所在公司。但因该公司经营不善已经停业,且账户被冻结,致使纪春兰至今无法领到赔偿金。

  庭审中,双方围绕洛江区社保中心是否依法履行了工伤保险待遇给付义务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案件并未当庭宣判,双方均表示愿意进行调解。

  整个庭审井然有序、程序规范、环环相扣,原被告双方依照事实、证据、法律规定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旁听人员聚精会神,仔细聆听。

  让代表们感到特别的是,纪春兰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而是出现在法庭现场的电视画面中,与法官、被告“隔空对话”。对于法院开通远程视频庭审这一便民利民举措,代表们纷纷竖起大拇指给予高度赞赏。但通过视频画面见到纪女士因无法领到赔偿金而伤心流泪,这一画面让代表们也为其担忧。

  庭审结束后,省人大代表钟秋萍说:“开展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活动,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积极应诉,改善行政诉讼司法环境;另一方面则有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实现‘以案说法’的目的。”其他代表也纷纷表示,观摩旁听庭审是司法公开的一道靓丽风景,希望法院能服务好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协调尽快帮纪女士早日拿回赔偿金。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受理该案后,法院考虑到纪女士行动不便,决定通过远程视频审理此案。为的就是让当事人到就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出庭,尽量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提升审判工作效率。

  改革创新打造行政审判品牌

  行政案件,在老百姓的心中就是“民告官”,往往被大家认为是较为复杂、敏感的案件,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上访或群体事件的发生。视察期间,代表们分别视察听取了全省法院以及泉州市中院、漳州市中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介绍,并与有关法院法官进行了座谈交流,全面了解了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经验做法、亮点特色、实际困难等。

  “行政审判推行‘两桌工作法’,‘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行政审判‘专家会审’机制……”6月21日上午10时,代表们来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并举行了座谈交流,该院一项项行政审判创新举措,让代表们赞不绝口。

  那么,何为行政审判“两桌工作法”?何为行政审判“专家会审”机制?

  泉州市中院韩天明副院长解释说,2015年9月,泉州中院积极推行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异地管辖以漳州市、县(区)二级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同时,探索行政审判“两桌工作法”。泉州中院作为福建省唯一的全国行政审判联系点法院,为更好地优化诉讼庭审程序,泉州两级法院行政审判推行“圆桌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将“茶桌协调”法司法品牌融入行政审判改革中,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两桌工作法”。

  此外,2015年1月起,泉州中院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在司法服务领域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拓展连接法院和法庭职能,行政诉讼当事人可就近选择法院、法庭起诉立案;聘请省市级行政机关业务骨干、高校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领域专家,建立行政审判专家库,推行行政审判“专家会审”机制,以此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审判公信力。

  “法院工作不断创新,司法改革不断提升,‘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等创新机制,让福建大开眼界。”全国人大代表帅金高表示,法院一站式服务,为民、便民服务做得到位,更贴近民生。他表示要将“泉州经验”的司法创新理念带回建宁广为宣传。

  “2008年起,我们便开始探索协调解决行政争议机制。次年,创建了‘源头、诉前、诉中、判后’四阶段协调法;2014年,我们与漳州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的通知》,在漳州全市推行‘四段协调法’,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化解……”6月22日,在漳州分会场,漳州市中院院长吴钟夏介绍了“漳州模式”行政审判情况。

  吴钟夏表示,漳州中院在稳妥推进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同时,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审判巡回办案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促进了行政争议就地解决。进一步探索拓宽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模式,拓宽到行政生效判决执行中,特别是对国土部门申请非诉执行案件,法院准予执行的,改变以往裁定由国土部门组织实施,探索直接裁定由违法案件所在地的县级政府组织实施,提高执行到位率。

  在漳州,代表们还视察了芗城区法院“时代楷模”黄志丽先进事迹展厅和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观看了根据黄志丽法官先进事迹改编的电影《知心法官》。代表们对法院充分发挥黄志丽等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忠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推进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加强府院良性互动,依法公正审理各类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与期盼的做法与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在听取泉州中院、漳州中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介绍后,代表们纷纷表示,泉州、漳州中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创新行政审判工作,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了司法红利。

  据省高院行政庭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破解“民告官”案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福建省法院加强府院良性互动,积极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2013年6月,省高院在宁德开展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2014年,以县区级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全部由中级法院立案审理;2015年9月下旬,福建省对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集中管辖,中级法院的部分一审行政案件也实行异地管辖。并结合立案登记制、“跨域”立案服务等改革协调推进,行之有效的解决了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张梅花)

  数说行政审判

  2011年至2015年,福建省法院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分别为4579件、3993件、4684件、5647件和8875件,其中,2015年受理数比2014年上升了57.16%。2016年1至5月,全省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405件,同比上升72.85%。

  2011年至2015年,福建省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6278件;经协调,行政争议得到化解后,以原告撤诉等方式结案的6105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77958件,裁定准许执行73767件,执行标的总金额9.93亿元。


责任编辑:范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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