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检察机关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6月20日至6月24日,自治区检察机关将开展以“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介绍,2015年,自治区检察机关以突出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为抓手,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2015年,自治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656件759人,同比上升13%和21%,其中要案48人(厅级6人),大案412件,同比上升26%;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1件188人,同比上升31%和19%,重特大案件18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晚会经济损失8651万余元。
去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数、大要案数增长比率持续位居全国前列,依法查办了自治区民政厅原党组书记莫涓涉嫌受贿案、自治区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赵国明涉嫌受贿案、和硕县原县委书记李育森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响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今年1至5月,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31件361人,同比上升18%和9%,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96万余元。
面对反腐倡廉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检察机关更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进一步做好举报人保护、奖励和举报失实澄清工作,优化举报环境。
活动期间,全区检察机关除了通过新闻发布会、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联合宣传外,还将通过检察长接访、检察长预约接访、联合接访等形式,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和当面举报。
此外,自治区检察院欢迎群众通过电话举报、信函举报、来访举报、预约举报及网络举报等途径向检察机关举报职务犯罪,检察机关会高度重视、认真受理、严格保密、迅速查处、公正处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决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据了解,此次“举报宣传周”将重点宣传惩治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自治区检察机关保护、奖励举报人的工作制度和贯彻落实情况;宣传自治区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与成效;宣传自治区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成效等。
具体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拨打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
信函举报:通过信件寄送举报材料。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建国路122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邮编830002。也可以寄送本人所在地的检察院举报中心。
网络举报:登录www.12309.gov.cn进行举报
预约举报:可以通过电话和其他方式,同检察机关举报中心预约举报时间、地点、接待人员。
来访举报:全疆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接访室。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