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铜仁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动真碰硬,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上取得成效。
在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上取得成效
铜仁市检察机关将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亮点,在查办大要案上取得突破。松桃县检察院立案查办贵州省农委草原监理站副调研员刘某某涉嫌非法批准征占用地罪渎职案件,该案系全省首例破坏草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资源案件,同时也实现了铜仁市检察机关县级院查办县(处)级干部渎职犯罪案件零的突破。该院还于今年3月份又立案查办了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草原监理站站长罗某某(正县级)职务犯罪案,通过案件查办,为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检察 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在强化对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的立案监督上取得成效
铜仁市检察机关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如 万山区检察院生态科对万山林业部门近两年来的林业行政执法档案进行查阅,发现被行政处罚人杨某某、黄某某等人滥伐林木数量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涉嫌滥伐林木罪,及时监督并依法予以立案侦查。现该案经玉屏县人民法院审结,杨某某、黄某某在被林业部门以罚代刑,逍遥法外两年后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小专项”整治行动上取得成效
铜仁市检察机关紧扣生态环境资源实际,监督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依法治理乌江、锦江、舞祜河、黑湾河、松江流域以及石材生产领域、黑废油等危险废物、温泉排污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如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制定了《联合开展市内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相关部门的联动执法,形成对河流生态环境的整治合力。思南县检察院联合环保、国土等部门,对县域内的3处温泉经营洗浴场所排污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在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上取得成效
铜仁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通过向有关部门发出 “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多措并举保护环境资源。如玉屏县检察院为净化舞阳河饮用水源向该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依规处理一起可能对辖区饮用水源造成污染的家畜养殖活动督促尽快整改落实。江口县检察院为加大渔业保护力度,有效防止渔业资源遭受破坏,与县农牧科技局出台《关于在渔业资源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并对该局在渔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在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上取得成效
铜仁市检察机关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开展“补植复绿”工作,使 受损的森林生态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和修复。如江口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先后出台《关于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开展补植复绿工作探索机制》,对补植复绿方式、情形、工作机制等进行了规范,设立“破坏森林资源警示教育林”补植复绿基地。2016年3月德江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20余份。4月,县林业局组织被行政处罚对象50余人集中开展 补植复绿活动共种植桂花苗木5000余株。通过补植复绿既有效惩治和教育了涉林违法犯罪人员又促进了被损害森林资源有效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