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3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高法工作报告时强调,“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贵州高院随后部署了“四三二一”立体式为“执行难”清障专项活动。全省法院纷纷响应,在“四三二一”的基础上,根据自己法院在执行中所面临的实际情况,采用了不同方式向“执行难”宣战,各地执行工作“捷报频传”。
遵义中院
日前,遵义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遵义全市法院在现有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工商、证券等财产信息查控的基础上,还将推动对支付宝、财付通等网络金融平台财产信息的查控。同时,加强各县(区、市)房产(住建部门)、土地等不动产网络查控平台建设,及与公安机关关于车辆查扣、被执行人查找、边控等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推行委托审计调查、律师调查、悬赏举报等制度,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
六盘水中院
六盘水中院运用“7+31+1”模式,即:“7个强化+31项措施+1项保障机制”,向执行难宣战,取得较好效果。其中督查基层法院工作处听取1次各基层法院工作汇报外,还将走访案件当事人,听取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看法,对个案进行抽查,最后综合评定各基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效果。
自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会议召开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1246件,执行金额1549万元,实际执结率10.21%;纳入失信被执行人647人,纳入比例70%;拘留22人,部分履行9万元,全额履行3.68万元。
赤水法院
6月15日,赤水法院执行局局长宣读了《赤水市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方案结合赤水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提出了总体目标、工作原则,明确了赤水法院破解执行难的时间表及相关责任人。
龙里法院
6月14日,龙里法院启动集中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在当前的集中执行案件专项活动中,该院主要分为送达、四查和强制执行两个步骤进行,通过细化职责到个人,形成全院合力清理执行积案的工作格局。此外,本次执行重点为龙山镇、冠山办事处地区被执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