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打击毒品犯罪成效创历史新高
检察机关两年公诉毒品案 1.5 万件
6月23日,四川省检察院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树壮通报了该省检察机关近年来禁毒工作相关情况。记者获悉,从2014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1.9万余人,涉1.4万余案,提起公诉1.5万余件2万余人。而在全省各级政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四川省打击毒品犯罪成效创历史新高,打击的毒品刑事案件数、犯罪嫌疑人数以及千克级大案数增幅均超过40%,打掉制毒加工点66个,数量居全国第一。
严惩高压对毒品犯罪“零容忍”
2015年5月,四川省检察院制定并下发《四川省检察机关禁毒严打整治方案》,对毒品犯罪“零容忍”,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1.9万余人,涉1.4万余案,提起公诉1.5万余件2万余人,批捕率和起诉率分别达87.5%和98.2%,均高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大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起诉1227件3199人。加大对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再犯和累犯的打击力度,起诉847人。依法打击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乙醚等制毒物品犯罪,批捕92人,起诉129人。
在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建议适用死刑,发挥死刑在打击犯罪中的特殊震慑作用;规范使用技术侦查证据,充分发挥技侦证据在打击重大毒品犯罪中的特有作用。注重运用综合惩罚措施摧毁毒品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毒品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等。在加强协调配合方面,2016年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已对6起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挂牌督办、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强化监督纠正遗漏罪行607起
为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四川全省检察院认真履行对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侦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毒品犯罪案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00余件,占监督刑事立案总数的20.6%,已移送起诉282件;对侦查机关应当提请批准逮捕未提请的,追捕241人;对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诉259人,纠正遗漏罪行607起。加强审判监督,形成以刑事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格局,依法对定罪不准、量刑不当、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确有错误的毒品犯罪案件裁判提出抗诉104件。
延伸触角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为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禁毒综合治理中的作用,全省检察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法律七进”,每年开展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联动的“禁毒宣传周”活动。两年多来,举办禁毒宣传活动百余场,发放禁毒宣传资料3万余册,受教育群众达4万余人。积极参与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各地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本地毒品犯罪特点,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等办案规范,为解决突出毒品问题提供司法支持。
同时,四川省检察院落实省禁毒委要求,每年由副检察长或检委会专职委员率队督导检查重点地方禁毒工作并积极提供禁毒综治对策建议。
下一步四川全省检察机关将突出打击毒枭、职业毒贩、再犯、累犯、主犯、教唆利用特殊人群贩运毒品等犯罪分子,并着力整治跨境跨省贩运毒品、制造合成毒品和外流贩毒等三大突出毒品犯罪问题。(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