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
八成区县年底建成法律服务中心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2016年底湖南省80%的市(州)、县(市区)将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6年下半年,湖南省司法厅将全面推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
据悉,2015年,湖南省试点建成40个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今年又申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7个,已动工24个;申报建设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1个,已动工25个、建成8个;申报建设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69个,已动工23个、建成1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成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窗口功能,设立接待、等候咨询、宣传、办公等区域,并设立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融入“互联网+”理念,采取O2O模式,为公众提供全天候、全流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刘道龙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为早日建成覆盖湖南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要抢抓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落实规划、选址、资金等,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任务。要规范运行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实体平台与“如法网”的对接应用,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活动网上监管、质量网上考核。要加强组织保障,把中心、站点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工作合力,形成支持中心、站点建设的浓厚氛围。(阮占江 刘琪 徐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