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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重庆渝北法院出台《加强环境司法服务绿色发展的意见》

2016-06-23 15:40  来源:重庆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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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区域绿色发展,近日,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出台《加强环境司法服务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

  据悉,绿色发展是“十三五规划”重要内容,环境司法作为人民法院积极参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肩负服务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使命。渝北区法院是重庆法院系统首批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集中办理环境资源案件的试点单位之一,受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10个区县的环境资源案件。

  为营造环境保护氛围,提升群众环保意识,服务地区绿色发展,区法院结合实际,出台《意见》,从六个方面谋划环境司法工作,包括: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司法机制、提升审判质效、注重“两法”联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培养环保司法队伍,共计22条。主要部分从提高环境司法服务绿色发展的认识、深化“三段五环”审判品牌,进一步创新和健全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环境司法机制以及提升环境司法质效,把服务绿色发展落实到环境司法和各项任务等多项审判实践,为服务绿色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据介绍,“三段五环”环境审判法,是区法院根据环境资源案件在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的不同需要,创新形成的诉前协调、审前阻却、综合认证、判后修复、倡议建议等系列审判工作机制,具有段落清晰、环环相扣、完整反映司法过程、可复制推广等特点。“三段五环”环境审判法,把环境保护贯穿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荣获“全国生态环境法制保障创新制度最佳事例奖”,成为全国法院系统获评最佳事例的四大创新事例之一,渝北区法院也是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值得一提的是,区法院出台的《意见》在第二部分以“三段五环”环境审判法为基调,用6条内容,逐条安排服务绿色发展的一些主要措施,充分结合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实际,实现了审判职能发挥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欧云霄 胥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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