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工作中,他胆大心细,严谨认真,有很强的应变能力;
困难前,他从不退缩,立足岗位,服务好全法院干警;
宣传上,他用好手中笔,实事求是,展现法院形象风采;
……
1981年出生的他,在石阡县法院已工作11年,在生活中,他也跟其他“80后”一样,爱笑,爱闹,爱美食,爱旅游;但在工作中,他有着跟同龄人不相符的成熟稳重和缜密心思……他用这代人独有的方式,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他,便是石阡县法院办公室主任毛承军。
跨专业当上了法院干警
2004年,毛承军毕业于贵州省警官职业学院社会保障专业。毕业后,毛承军参与西部青年志愿者到黔西南州普安县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不知道为什么,从小我就对法官有着崇敬之情,也一直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正因为有这样的愿望,2005年,毛承军便报考了国家公务员,如愿以偿地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石阡县法院。
进入法院工作初期,毛承军在法警大队做一名司法警察。“司法警察最具有的能力应该是应变能力。”毛承军说,当年,石阡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因抚养权变更引起的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安某利用执行员通知其到办公室做思想工作的机会,左手提着一壶汽油,右手拿着一个打火机满脸怒气地冲进执行局办公室威胁执行员,称要同归于尽。
“当时正值上班时间,办公室外过道人员多,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恶性事件。”毛承军回忆说,他赶到现场一边协助执行员做安某的思想工作,一边寻找机会伺机制服安某。
毛承军说,就这样僵持了约5分钟,现场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如果处理不好,对方点燃汽油,后果将不堪设想。
就在这个时候,毛承军通过“转移注意力法”,让安某转脸去看执行员的瞬间,猛然冲上去,一个漂亮地“徒手夺械”动作,将安某手中的打火机和汽油壶一起夺下,从而成功地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像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毛承军先后参与值庭、押解、协助执行等活动近400余次,从未出现一次差错,每次都出色、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独当一面的法院“大管家”
不仅工作干的出色,毛承军在担任司法警察期间还爱好写文章,有不少文章已见诸报端。石阡县法院领导发现毛承军有“爱动笔”的习惯后,将其安排到阡县人民法院对外宣传中心工作。
“法院整体的外宣工作,就不仅仅是执行局、法警大队这么简单了,还有很多其他的内容。”为了尽快熟悉法院各部门工作,写出更多贴近实际、切合审判工作的好文章,毛承军在处理好日常事务的同时,白天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东跑西转到各庭了解情况,晚上挑灯夜战扎根办公室写作,将宣传工作与法院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形成石阡县法院的“品牌效应”,让法官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让更多的公众了解、理解法院和法官。
“毛主任的文字功底和逻辑能力真的让我佩服。我才入院不久,现在在外宣办,从我入院就是毛主任一手带的我。”石阡县法院工作人员彭林说。
经过多年的努力,石阡县法院的干警早已不再将宣传视为额外的负担,而是主动宣传,乐在其中,法院的宣传工作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和提升。
2013年12月,石阡县法院党组从全局出发,让毛承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室在单位处于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中枢位置,承担了大量综合文字、综合协调及综合保障等职能,既是法院的“参谋部”,也是“宣传口”、“服务处”。
毛承军在这个“复杂”的部门,边看边学边做,靠着自己的悟性和能力,三年时间就成长为独当一面的法院“管家”。
这期间,针对外来文件“多而杂”的现状,毛承军在对文件管理与处理进行规范化登记的同时,理顺对应关系,归入相应文件夹;对涉秘文件,他大胆创新,根据文件涉秘程度、来文单位、处理时间等进行分类分级处理。“毛主任的做法不仅避免了做无用功的弊端,而且还杜绝了文件泄秘的风险,既节省了人力和物力资源,又有效地提高了文件保管与处理效率。”石阡县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刘玉江如此评价道。
追求完美的“多面手”
毛承军不仅是法院的“大管家”“宣传员”,他还是“铜仁市法警业务技能培训”总教员。
2007年12月,毛承军参加了“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为了取得好成绩,他特地买来哑铃、臂力器等训练器材,自我加压,强化训练。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在近200余人的业务技能培训中,他以优异的成绩,被省高院表彰为“优秀学员”,铜仁市法院系统仅他一人获此殊荣。
由于具备了过硬的本领、良好的警体素质,2011年4月,他被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安排到江口法院、思南法院、石阡法院当“铜仁市法警业务技能培训”总教员。
培训中,毛承军处处以身作则、敢于负责、敢于管理,出色地完成了培训任务,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和好评。
2011年9月,毛承军与全市抽选出来的10名队员一道,代表铜仁市法院参加了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大比武,并获得“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这是铜仁市法警在全省法院系统比赛中有史以来取得的最好成绩。(陈忠乾 马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