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部署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改革试点实现州市全覆盖
6月20日,云南省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昆明举行,会议围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任务,对该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分别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乔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云南省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稳步推进,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中央充分肯定。当前,有必要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更准确全面地找出工作中的普遍性矛盾和问题,形成更具普适性的改革制度机制,为全省高起点、高水平全面推开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上来,深化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要落实试点地方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推动改革试点的领导责任,省“两院”及地方各试点单位积极推进改革实践的主体责任,以及省司改办督促落实、调研指导、信息沟通的职能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实现试点改革目标。
会议要求,试点单位要根据该省试点方案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的具体部署,当好司法体制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力争创造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制度经验。要深刻认识开展四项改革试点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明确职责,抓住关键,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改革试点工作合力。试点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要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的职责,试点法院和检察院要切实把改革的主体责任扛起来,要建立顺畅的情况上报和信息反馈机制,切实加强上下级的沟通协调。
据了解,在首批两个州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和4个基层法院、检察院基础上,该省第二批改革试点新增14个州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和34个基层法院、检察院,实现对全省16个州市的全覆盖。(杨阳洋 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