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开火”
县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中院号召
“执行难”一向是群众心中“老大难”的司法难题,有人戏言“‘执行难’,难于上青天”。的确,老百姓最关心也最“上火”的莫过于官司打赢了,但由于对方躲避执行、法院执行手段匮乏等多种原因,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实现。
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承诺,争取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沈阳中院号令一发,各级法院快速行动,纷纷出台措施,积极贯彻落实沈阳中院的号召。
敢啃“硬骨头”,力克“执行难”。为了让生效裁判“变现”,沈阳市各级法院正想方设法破解“执行难”,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和平区法院:尝试推行社会悬赏举报制度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严格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沈阳中院提出的“打硬仗、做先锋”的具体要求,开展多项措施进一步推进落实会议精神。
首先,和平区法院制定了适合该院情况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和平区法院成立执行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委员会以党组书记、院长为主任,以分管副院长为副主任,吸收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审管办、法警大队及立、审团队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和平区法院执行改革措施多样、亮点突出。一方面是进一步巩固繁简分流的执行模式,配备年轻干警快办简易案件,安排业务精英处理复杂案件。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板块与精细化管理流程,细化集约查控、快执普执、评估拍卖各节点。同时,进一步完成执行团队协作和扁平化管理,发挥执行长的团队核心作用。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集约化管理,避免重复低效劳动。进一步规范执行异议程序,保障执行强制措施依法实施。
目前,和平区法院还在尝试推行社会悬赏举报制度,形成社会合力,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最大可能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在强制性方面,对于所有执行案件,凡符合罚款、拘留条件的,原则上实行“并罚制”,在被执行人所在村委、社区、单位等地张贴执行公告,开通网络告知平台,最大限度地提升执行制裁和执行威慑力度。强化保全联动归口执行,建立审执双向沟通机制,倡导诉前保全,成立专门窗口,引导诉讼保全前移,节约审判资源,防止财产转移。
铁西区法院: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日前,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和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东波对近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张东波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敢于担当,在信息技术不断进步和执行强制措施日益完善的大好形势下,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二是认真学习《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办法》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将实施办法的要求贯彻到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中,突出“强制性”,推进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稳定目前干劲足、能力强的执行人员构成,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执行。并将通过召开恳谈会的方式努力解决执行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以问题为导向,创造良好的执行工作环境。
铁西区法院还要求执行局全体工作人员把日常工作做实、做好,为“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贡献力量。
辽中区法院:最大限度查控财产
6月12日,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市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辽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军在会上指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彰显法院威信和司法公信,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必须举全院之力,行非常之举,打破制约法院发展的瓶颈,务必实现2017年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
辽中区法院提出,要设定全面、细化、科学、超前的2016年底和2017年底两个执行指标,涵盖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整个程序,细化到庭,细化到人。要采取非常举措,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首先要突出执行的强制性。对不如实报告财产的一律罚款、拘留,对仍拒不执行的一律依法追究拒执刑责;要全方位做到“七查”,确保准确、及时、管用。要加大曝光和限制高消费的力度。其次要创新完善立、审、执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要在立案和审判环节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查控财产;要广泛适用执行搜查、执行审计等手段,为疑难复杂执行案件打开突破口;要探索对濒临破产企业和僵尸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实现案件执结;要开展统一集中执行行动和执行会战,造大声势,起到“执行一案、震慑一片”的作用;要深入推进人民法庭改革,完善审判和执行相衔接的工作新机制,力争调解案件随结随执。第三要打造一支敢打硬仗、特别能战斗的执行队伍。要主动实干,雷厉风行,杜绝“生、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要程序规范,廉洁清正,依法按程序办案;要树立大局意识,讲究工作方式方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沈北新区法院:逐级签订责任状
日前,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侯献生对法院开展此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举措进行了部署。
侯献生院长与执行局长、执行局长与三位庭长逐级签订责任状,将压力逐级传导,院长作动员讲话,要求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及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
为全面完成市中院提出的执行工作目标,侯献生院长对全体班子成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全院重点工作,一定要重视起来。因为执行工作切实体现了司法公信力,与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二是要紧紧围绕市中院确定的工作目标,咬定目标不放松,脚踏实地,肯于付出,才能按时全面完成市中院提出的于2017年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三是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强化执行队伍建设。要带好队伍、带强队伍,绝不能在廉洁方面出现问题。只要队伍有活力、有生机,就是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沈北新区法院在市中院的全力监督及指导下,全院上下团结一心,攻坚克难,有信心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任务。
法库县法院:制定十条措施
日前,法库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市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并研究制定十条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成立法库县人民法院执行委员会,主任由党组书记、院长王文革担任,其他党组成员为副主任,以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巡回法庭、秀水河子法庭、大孤家子法庭、刑庭、审监庭以及政治处、审管办、新闻办、研究室、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执行局,局长、政委分别为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
二是迅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是组织“基本解决‘执行难’”委员会成员和全体执行干警学习两个《办法》,做到融会贯通。
四是加强内外联动,法院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同时加强与市中院和县公安、行政部门的联动,共同助推解决“执行难”工作。
五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配备执行单兵装备,增设执行指挥车,实现执行工作信息化。
六是完善各项制度。研究起草《执行工作操作规程》,实现执行工作规范化。
七是加强队伍业务建设。着重提高执行干警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特别是现代化执行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
八是强化执行公开,充分利用“三大信息平台”和该院“三微一网”信息平台,将执行过程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九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自有媒体和外部媒体,通过与县电视台、报社开通“基本解决‘执行难’”专栏,制造声势,扩大影响,提升震慑力。
十是加快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确保7月30日前完成自主清理工作,为下步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坚决打赢攻坚战
日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繁泰向全局干警传达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两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市中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办法和执行工作考评办法及执行救助实施办法。
会上,该院党组传达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的具体要求和目标。会议号召全院干警要团结一心、信心百倍,全力以赴,坚决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