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河南省政府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工作要求,加大该省司法行政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工作力度,6月16日,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濮阳市举行,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肖余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主管法制工作的局长及法制机构负责人,司法行政第一批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主要负责人、法制机关负责人,省厅机关行政执法处室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现场会上,河南省濮阳市司法局法制仲裁和司法鉴定科作为全省第一批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介绍了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详细演示了濮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行政指导文书模板。与会代表认真学习案卷材料,并集体观看了烟草、国税等部门制作的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宣传视频。漯河市司法局、许昌市司法局、兰考县司法局及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处等10家单位代表就参与本次现场会的感受和体会、本地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经验和做法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交流发言。
肖余生对会议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通过交流,大家对“为什么”要进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服务型行政执法“是什么”、“怎么干”有了进一步理解。他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认清新常态,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讲话精神,做到转变观念、创新发展。要把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来落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效果来检验,保证政令畅通、落实到位。要有勇争一流的精神,在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上下功夫,做到更好、更实、亮点更突出。
二是理清思路,明确重点,抓好工作落实。要对照上级部署,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标准,明确责任。要建立工作台账,对照梳理,确保按时完成。要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文书,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创新发展求实效。
三是明确责任,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突出主要责任,加强检查指导。要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形式与效果,借鉴与创新,严格执法与服务型执法之间的关系,确保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