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6月20日,2016年海南省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拉开帷幕。
此次举报宣传活动从6月20至24日,围绕“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这一主题,重点宣传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察机关保护、奖励举报人的工作制度和贯彻落实情况;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与成效;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效果;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检、规范司法的制度措施等。
2015年,海南省检察机关共接收举报线索651件,其中实名举报323件,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7人。
海南省各级检察院均设举报中心
海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依靠群众查办职务犯罪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检察机关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举报工作机制,规范线索管理,目前全省各级检察院均设立举报中心,统一受理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统一管理举报线索。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拨打12309举报电话等方式提供职务犯罪线索。
据了解,为完善举报工作机制,省检察院出台了相关意见,规范了举报线索管理、举报线索流转、举报线索办理、实名举报答复和奖励、举报保护和举报不实澄清等具体工作;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对接收的举报线索进行清理,对积压,存查、缓查数量较大等问题,要求区分情况逐一消化,减少了因线索积压引发的群众上访;省检察院认真执行实名举报答复制度,把实名举报答复作为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的七项公开承诺内容之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保密制度,在举报线索接收、受理、管理、流转、办理各个环节认真落实保密措施,切实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对于举报案件,经立案侦查并经法院判决生效后,按规定及时对举报人给予表彰奖励。琼中检察院在2011年成功办理一起案件后,经过四年查找,将1000元举报奖励金发放到已去世举报人的妻儿手中。
有腐必反 有贪必肃 主动作为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主动作为”,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保持打击腐败犯罪的强劲态势。
该负责人介绍说,2015年全省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95件347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239件,同比上升15.5%,占同期立案件数81%,其中贪污贿赂100万元以上案件35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2件。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5人,同比上升51.8%,其中厅级9名。加大对贿赂犯罪打击力度,立案侦查受贿犯罪嫌疑人171人、行贿犯罪嫌疑人48人。组织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追捕、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900余万元。2016年1-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7件14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7件124人,渎职侵权案件10件17人。
在依法严肃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惩防一体化,以专业化预防推动社会化预防。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结合查办案件,深入案件多发行业领域开展调研,提出预防检察建议92件。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开展警示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宣传462次,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增强廉洁意识,正确行使权力。
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另据介绍,2015年,海南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全面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着力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共审查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241人次,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74人次,监督纠正率为100%。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加大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力度,共监督纠正对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罪犯提请减刑不当31件,建议法院减少减刑幅度均被采纳。
201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积极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组织对2013年以来14086件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办案程序瑕疵、文书制作不规范等九类问题,逐项建立台账,逐条整改“销号”。专项整治中,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司法办案重点环节,对全省各级检察院执行办案纪律、规范司法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对9起不规范典型案件通报全省,对12名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各业务部门所办案件定期集中评查,对不捕、不诉、无罪判决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对职务犯罪案件适用强制措施、扣押冻结财物等环节进行重点评查,推动规范司法的要求在办案一线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