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审理的全市首例禁用学籍行为保全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据悉,6月16日,双方当事人及中介公司在本周末小学入学登记前达成和解,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王某(起诉方)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解除行为保全申请,法院依法作出了解除行为保全裁定书,并及时送达相关学校。
据了解,案件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表现了极大的善意,力求在不影响学籍使用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双方纠纷。承办法官亦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沟通,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为后果,同时与相关学校密切联系。
由于本月18日,该校将进行入学登记工作,如双方不能在此日期前达成和解,必将对廖某(被诉方)子女入学产生实质影响。
最终,在各方共同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于16日下午在海淀法院就全部调解协议内容达成一致,但同时要求各方不公开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
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对双方和解内容进行了确认,并同时作出了解除行为保全裁定书。
为确保廖某正常使用学籍,承办法官作出解除行为保全裁定后一小时内就将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至相关学校,校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遵照法院裁定书内容执行。
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鉴于本案引起的广泛社会关注,海淀法院希望借此提示广大市民:在订立合同时应充分评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商业风险,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尽可能以书面形式对双方权利义务作出详细约定。
同时,在合同订立后,各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约履行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经纪公司应切实履职,对双方的交易风险进行充分告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促成交易。(刘向智)